凭购房合同可以办理户口落户吗
一、拿着购房合同能落户吗
一般情况下,只有购房合同是不可以办理落户的,通常必须通过房产证才可以迁入户口,购房合同无法办理入户的。
1、如果需要迁入的房产证上已经着落了产权人的户口,现在需要迁入户口的人与房产证已经落户的产权人是允许随迁户口的亲属关系或配偶关系,那么房产证上的名字和迁户口人的名字可以不是一个人。
2、如果需要迁入的房产证上没有着落了产权人的户口,那么房产证上的名字和迁户口人的名字就必须是同一个人,只有当产权人迁户后,其它相关亲属才能迁入或同时随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怎么才能办理落户
1、携带上相关材料,到目的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一张准迁证。如果要求必须在当地有自己的住房,还要出示有自己名字或者配偶姓名的房产证,父母兄弟的房产都不行。
2、到现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办,出示准迁证,划转户口关系。
3、再到目的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确认户口转移。最好在那里拉一张新的户口本,因为户口转移,旧的户口本作废,当地派出所会给你开具一张迁入的户口变动联系单。
4、拿着迁入变动单到管辖该地的社区居委会去登记入册,这是最后步骤。
成都户口迁入条件有哪些
成都开始实施限购政策以后,想把户口迁入成都是难上加难,但是成都市户口迁入的方式有很多,因此大家不必担心。那么成都户口迁入条件有哪些呢?接下来,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成都户口迁入条件有哪些
一、 基础指标以及分值
1、 合法稳定的工作。申请人需要在成都有稳定的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且工作满六个月以上,或者持有成都登记的工商营业执照满六个月以上并且依法纳税的,积10分。
2、合法的稳定住所。申请人必须在成都实际居住,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按照住房面积计算来积分,最高不能超过40分。在当地租房并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的,积5分。
3、参加社会保险。申请人必须按月缴纳社会保险,每年可积12分,其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满6个月的分别积3分,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满12个月的分别积6分。
二、成都购房落户条件:
1、申请人在成都区域内,购买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90平方米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2、申请人已经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证。
3、申请人在成都有稳定的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及累积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
成都户口迁入需要哪些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申请人的户口本原件、户口本第一页及申请人员页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加盖公章的社保缴纳凭证。
4、房产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派出所开具的“入住居住证明”等。
文章总结: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成都户口迁入条件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助一些有需要的朋友们。

成都落户条件2020新规有哪些?
一、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凭毕业证即可落户成都。
申请人必须满足这两个条件:
1、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二、凭单位推荐、部门认定的技能人才,也可以办理落户手续。
申请人必须满足这三个条件:
1、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
2、单位推荐
3、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三、成都落户的其他政策
(一)购房入户——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
1、《入户申请表》
2、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入户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入住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房屋产权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或按揭合同、连续6个月以上的按揭银行交款凭据(原件和复印件)前置条件:在我市中心城区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并且实际居住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8平米/人)水平。
成都买房落户政策2023
2023年成都买房落户政策如下:
2014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前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房屋交付使用后,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中记录的定购、拟定合同、已售(备案)时间中最早者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成都住房租赁交易平台中记录的合同签订时间、房屋买卖过户登记时间中最早者为准。
2014年6月1日前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的市外人员,房屋交付使用后,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水平。
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中记录的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时间为准。
办理落户的材料
1、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产权人系夫妻的提供结婚证、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4、《房屋信息查询记录》(30天内有效)。
5、2014年6月1日后至2017年12月31日前购房的,提供房屋产权人缴纳满1年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明细查询单。
6、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7、《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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