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那里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
临时身份证在现所在地派出所即可进行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七条相关规定“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统一制发、管理。”该办法还规定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申领、换领、补领、签发的有关制度。
扩展资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
第七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八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统一制发、管理。
第九条
具备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条件的公民,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第十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一条
公民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应当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并在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中加以注明。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时,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及时办理,并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发给申领人。
第十三条
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二、办理所需材料
1、居民户口簿。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张。
3、《办理临时身份证登记表》。
4、《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5、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证明事由。
参考资料来源:成都市公安局-《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
成都临时身份证办理点
全市各办证分中心地址和电话: 成都市 公安局办证中心:顺城大街391号锦江公安办证中心:大慈寺路48号青羊公安办证中心:文武路1号4楼金牛公安办证中心:一品天下大街999号三楼C1区武侯公安办证中心:武科西五路360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四区高新公安办证中心:天府一街1008号(高新七中对面)成华公安办证中心:府青路二段3号新28号天府新区办证中心:天府大道南段1632号(天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青白江公安办证中心:大弯便民路6号龙泉驿公安办证中心:北泉路777号新都公安办证中心:育英路788号温江公安办证中心:柳城南江路116号彭州公安办证中心:天彭镇回龙西路18号金堂公安办证中心:赵镇迎宾大道一段388号双流公安办证中心:洪江路三段65号大邑公安办证中心:晋原镇大邑大道379号蒲江公安办证中心:鹤山镇桫椤路上段73号新津公安办证中心:新津县迎宾大道234号邛崃公安办证中心:临邛镇凤凰大道688号 郫县 公安办证中心:德源北路二段555号都江堰公安办证中心:蒲阳镇银杏东路(政务中心)简阳公安办证中心:简阳市人民路465号 《居民 身份证 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成都办理临时身份证要多久?
三天。依据如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时,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及时办理,并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发给申领人。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
第七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八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统一制发、管理。
第九条 具备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条件的公民,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第十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一条 公民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应当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并在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中加以注明。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时,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及时办理,并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发给申领人。
第十三条 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参考资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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