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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什么时候开始强制要求企业给农村户口缴纳住房公积金的?

哦,你这个提问提的好,很有水准。从1999年4月3日前国务院总理朱镕基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颁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条例从颁布之日起实行。后来这部国务院行政法规经历了两次修改。从条例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以及职工个人为住房公积金的交款人。实践中是单位必须为所有签订合同的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条例没有对用人单位的员工的城乡属性不同来源身份不同的缴纳住房公积金的限定,各地对行政法规的贯彻实行可能会有时间的安排,至于到底是啥时候开始强制要求企业给农村户口打工就业的身份的扣缴住房公积金,我也想知道,要不你再看其他人怎么回复的吧,我也好增长下见识了。

住房公积金是强制性缴纳的吗?

住房公积金是必须交纳的,单位不给员工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拓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相关条例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九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违反本条例规定审批住房公积金使用计划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依据管理职权责令限期改正。

第四十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管理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按照规定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的;

(二)未按照规定审批职工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

(三)未按照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

(四)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银行以外的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

(五)未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的;

(六)未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的;

(七)未按照规定用住房公积金购买国债的。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挪用住房公积金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管理职权追回挪用的住房公积金,没收违法所得;对挪用或者批准挪用住房公积金的人民政府负责人和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挪用公款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第四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违反财政法规的,由财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他人提供担保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四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农村户口不强制缴纳公积金?

农村户口,单位也要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由单位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第十七条新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纳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职工从调入职工发放工资之日起缴纳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延伸信息: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不得低于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定,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第十九条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由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自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本单位缴存并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至住房公积金账户,受委托银行将其划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第二十条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纳或者少缴。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提高缴存比例或补足滞纳金。来源: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你不能。国家规定: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一项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和保障性。单位和职工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单位为其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应当专户存储,归职工所有。这里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一些单位不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做法侵犯了职工的合法权利。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不可以,只要你是公司的正式合同工,就有资格享受公积金,和你的户籍性质无关!我身边的几个同事都是农村户口,都有一样的公积金,也都办理了公积金贷款买房。

农村户口可以交公积金,但不是强制性的。只有城市户口是强制性的,至少在上海是这样。不信可以打12333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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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户口强制交公积金 城镇户口强制上住房公积金吗

北京从什么时候开始强制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北京从1999年4月开始强制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公积金提取普遍操作方法如下:

1、准备资料。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根据不同地区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单位盖章。职工在所在单位领取并填写申请书,单位需要签字盖章;

3、带材料到开户行办理手续。职工携带相应材料,到工资卡开户行进行办理相关手续;

4、管理中心审核资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和提取条件;

5、公积金提取。确认无误,办理提取手续。款项将汇入个人储蓄账号中,职工可自行提取。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农业户籍的职工是否强制缴存住房公积金?

依据《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第一条:“有条件的地方,城镇单位聘用进城务工人员,单位和职工可缴存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文件对农业户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未做强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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