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本科落户需要什么资料,办理流程是什么
落户合法稳定住所所需材料:
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微信对话框输入入户申请表,即可直接下载哦~
毕业证书(毕业证遗失的提供毕业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户籍保留在校的提供迁移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无权证的提供备案购房合同或房产信息摘要)(原件和复印件);
落户地居民户口簿(落户地已登记有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亲属关系证明(落户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原件)。
落户集体户所需材料:
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微信对话框输入入户申请表,即可直接下载哦~
毕业证书(毕业证遗失的提供毕业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户籍保留在校的提供迁移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人本市无房证明(是指《个人或家庭房屋信息记录》)(原件);
集体户户主内页、空白内页(单位或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领取)(原件)。
成都集体户口首页借用期限
户口页借出时限最长不得超过15天,超过15天仍需使用的须在成都人才网公共服务平台办理续借手续,每次续借时间不超过15天。
参考链接:;openid=20617067from=singlemessage
成都集体户口页借出流程
成都集体户口页借出流程:
1、登录成都人才公共服务平台户口页借还,填写网上申请;
2、根据系统提示准备所需资料;
3、预约现场办理时间;
4、持业务办理所需资料至系统指派机构办理手续即可。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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