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户口领结婚证需要带什么证件
登记条件:
携带证明:
1、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婚姻状况证明;
4、二寸彩照3张本人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结婚登记处有宝利来快照服务;
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另外要持上述的各种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
注: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
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另外要持上述的各种证明)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也要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注意事项:
1、如果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
2、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确保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已带上(集体户口者只需携带本人集体户口证到人才市场换证即可)。
2、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也需带上(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应先到有关部门更正);常住户口簿或者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先到当地户籍管理部门补证。
3、如果户口是挂在单位的,通常《常住人口登记卡》会发到手上;
4、如果在人才市场,或者是手上《常住人口登记卡》,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开具户籍证明,或者单独打印自己的那页常住人口登记卡。
参考资料:结婚-百度百科
什么是集体户籍证明
问题一:请问集体户口户籍证明是什么样的 户籍证明就是户口本上记载的公民身份的相关资料。是保存在派出所的电脑里的一份表格式的资料,其内容与户口本上的资料一致,但有相片。需要时从电脑里调出来,加盖派出所的公章即可。
个人自用的一般是凭身份证俯可以调取,特殊情况下也要单位的证明。
法院、检察院有权调取。律师事务所凭介绍信也可以调取。
问题二:开户籍证明在哪里开?需要哪些材料?户籍证明上都写些什么? 户籍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需要的材料有:身份证原件,如果代开的需要提供代开人的身份证和授权书(按了手印,模板可以网上搜),通常开户籍证明都是集体户口,上面写的是你本人的户籍信息,比如户籍,婚否,地址,社区名等,最重要的是盖有红色派出所户籍章
问题三:集体户口户籍证明怎么开 先到单位开一份证明,然后再持该证明及身份证(没有也可以不带),到单位辖区派出所直接开具就行了。
问题四:集体户口开户籍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户籍证明是当地派出开具,所以您应该向这个部门咨询后为宜。一般而言,开具户籍证明您要携带您的集体户口卡片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一份,还有集体户口首页的复印件,且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仅供参考。
问题五:黑户怎么开集体户籍证明 黑户是不属于任何派出所、被公安机关根据一定规定注销的户口,
无法开户籍证明,
需要在最后管辖的派出所办理证明恢复身份户口信息后才能开具。
问题六:集体户口开户籍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开户籍证明的所具备的条件。一是集体户口。二是家庭户的户口本丢失且未补办好。三其他单位要求出具的,如购房、结婚、贷款等事由。
问题七:不是集体户口开户籍证明的理由都有什么? 不需要理由!但是,你可以实事求是地说明干什么用的,否则你拿着它也是废纸的吧。
派出所有义务无条件开给的,当然无条件的并不等于可以每天都去要求开的。
问题八:集体户口 开户籍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需要户籍证明者,可以凭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
法定的户籍证明是指公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如果是集体户,或身份证、或户口本遗失,则派出所可以出具你的“户籍证明”。
问题九:户籍证明是在哪开? 户籍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如果代开的需要提供代开人的身份证和和授权书(按了手印,模板可以网上搜),通常开户籍证明都是集体户口,上面写的是你本人的户籍信息,比如户籍,婚否,地址,社区名等,最重要的是盖有红色派出所户籍章。
希望可以帮到你。
问题十:集体户口开户籍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开户籍证明的所具备的条件。一是集体户口。二是家庭户的户口本丢失且未补办好。三其他单位要求出具的,如购房、结婚、贷款等事由。
集体户口证明怎么开
开具集体户口证明的流程如下:
1、先到单位借出户口单页;
2、由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拿着户口单页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个别地方直接在户口单页复印件上盖章,同样具有户籍证明效用。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第十五条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由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内暂住,或者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农村暂住,除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以外,不办理暂住登记。

集体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劳动合同、居住证、社保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证件及资料;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激嫌带上明吵手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迁移原因等)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办入户手续。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集体户口登记结婚需要带什么证件
集体户口结婚登记需要带的材料有:户口簿、身份证。如果是港澳台居民或者是华侨或外国人在我国 办理结婚登记 ,需要的材料可以是通行证、有效护照或者是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等。《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集体户口领证需要带什么证件
集体户口领结婚证要持户口卡、省份证及相关证明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
一、准备证件
双方身份证原件、集体户口簿内的户口卡或者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
二、相关证明
出示有效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如果一方是港澳台居民还应提供有效通行证、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如果是一方是华侨还需出示有效护照、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如果一方是外国人则需出示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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