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户口在北京父母可以随迁吗随迁?
一般来说是可以的,有年龄限制,你先了解一下北京父母投靠子女落户政策,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看是否符合落户条件?
北京父母投靠子女落户政策
一、无业老人投靠子女入户条件:
1、申请人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夫妻需同时申请);
2、申请人外省市无子女;被投靠人为本市非农业户口;
3、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二、离退休老人投靠子女条件:
1、老人已符合离退休年龄且办理离退休证;
2、老人所有子女户口均在北京;
3、老人或子女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北京随迁落户2021年新政策
北京随迁落户条件如下:
1、夫妻投靠条件:
(1)申请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
(3)随迁子女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有关政策;系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
(4)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
2、子女投靠条件:
(1)投靠人为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
(2)父或母户口在京且有住房。
注:如果父母无住房,为单位集体户口,需出具单位同意入户证明。
3、老人投靠条件:
(1)无业老人申请,男性需超过60周岁,女性需超过55周岁(夫妻需同时申请);离退休老人,夫妻均达离退休年龄,并已办理离退休手续,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工人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
(2)申请人外省市无子女;
(3)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父母随子女落户北京政策有哪些
法律分析:北京户口子女随迁条件:
1、子女投靠父母在京入农户条件:投靠人为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父或母户口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2、子女投靠父母在京入非农户条件:投靠人为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父或母户口在京且有住房。(如果父母无住房,为单位集体户口,需出具单位同意入户证明。)
办理时间:城镇地区派出所户籍接待室或分县局户政大厅每周七天对外办公,农村地区派出所或分县局户政大厅双休日实行预约办事制度(法定节假日除外)。
随迁,指国家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办理工作异地调动时亲属随同前往。简单来说:随迁就是本人并不满足迁移条件,因其他某人符合迁移条件而迁移户口,本人需要随此人进行迁移时的情形,根据有关规定,随同前往的亲属必须是非在职亲属,包括非在职配偶、在普通中、小学读书的子女和别无他投的父母(包括公婆、岳父母)。办理异地调动时,亲属随同前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随迁包括:1、配偶随迁,2、二、父母随迁3、子女随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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