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杭州怎么办理
落户杭州办理流程如下: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杭州市人才申请条件
一、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人才落户
年龄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学历及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的全日制本科学历人才,在杭工作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可申请办理落户。
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应当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登记户口。
本人市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经单位同意申请迁入市区单位集体户口,或经人才市场同意申请迁入人才市场集体户口,或迁往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户口的亲友处。
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及以上学历人才可随迁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其中随迁配偶的应落家庭户。
二、高技能人才落户
1.具有技师(二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人员(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
2.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人员(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
3.获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我市高级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
4.其中1、2两类人员需在杭州市区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3年且持有在杭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并在杭州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第3类人员需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可迁移户口入杭;
5.随迁条件:本人符合落户条件且在杭拥有合法固定住所,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满足市外夫妻投靠条件的,其配偶可随迁。
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人才落户
1.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资格者,在杭落实工作单位,满足在杭居住登记满1年及以上并连续缴纳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不含补缴)的可以办理人才引进落户。
2.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副高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正高55周岁以下,不含55周岁)资格者,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可以办理人才引进落户。
3.随迁条件: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资格者,可随迁配偶;夫妻双方或一方符合引进人才落户条件,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随迁配偶的不可挂靠集体户口)
四、高层次人才落户
(一)高层次人才
1.符合《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规定的A、B、C、D、E类条件的人员,可以通过所在用人单位,申请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按隶属关系分别由相应的部、委、办、局负责受理。区、县(市)属用人单位(含非公单位)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区、县(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受理。
2.市委人才办会同市人力社保局负责核准A、B、C、D类人才和市属用人单位E类人才认定结果;区、县(市)委人才办会同同级人力社保部门负责核准所属用人单位E类人才认定结果。
3、省委人才办负责认定的省内高层次人才及在杭省部属单位高层次人才或持有《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人员。
(1)A、B、C类高层次人才落户,不受年龄和市域范围工作地的限制,可随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应当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登记户口;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经单位同意迁入单位集体户口或迁往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户口的亲友处;单位在市区无集体户的,可申请迁入“高层次人才专户”(由市委人才办委托市人才中心设立,地址:东新路155号)。
(2)A、B、C类高层次人才本人已在杭落户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不受婚龄及住房条件限制,可申请投靠迁入,随高层次人才本人在杭落户。
(3)A、B、C类高层次人才在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其父母可申请迁至合法固定住所内登记户口,不受年龄和外地身边无子女的限制;来杭后身边无子女的,其未婚成年子女允许随迁。
(4)D、E类高层次人才及省委人才办认定的省内高层次人才、在杭省部属单位高层次人才或持有《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人员可不受年龄和工作地限制落户杭州,与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在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应当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登记户口;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经单位同意申请迁入单位集体户或迁往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户口的亲友处。
(二)经认定的特殊人才落户
经市职能部门审核确认的特殊人才,凭市相关部门确认的审批表、认定书办理本人落户,当年度有效。
【法律依据】
《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为贯彻落实《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做好我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范围和条件
在我市用人单位(不含省、部属在杭单位)工作,忠于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并符合《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详见附件3,下同)规定的A、B、C、D、E类条件的人员可以通过所在用人单位,申请我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
二、申请材料要求
(一)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表格通过系统在线填写并打印)。
(二)相关附件材料:
1.身份证件。
2.《杭州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单位专用)》(不缴纳社保的财政补助单位可以不提供)。
3.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属创业人员的,提供营业执照和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4.最高学历证书(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提供)。
5.最高学位证书(具有学位的人员提供)。
6.职称证书(具有职称的人员提供)。
7.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具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
8.E类人才中拟按博士条件认定的人员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取得国内院校颁发的博士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的《中国学位认证报告》(如何认证详见学位网)。
(2)取得国外院校颁发的博士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何认证详见浙江海外人才网)。
(3)取得港、澳、台地区院校颁发的博士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如何认证详见浙江海外人才网)。
9.D类或E类人才中拟按高级职称条件认定的人员,如其职称是在外省(含中央在浙单位)评审通过的,原职称须经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重新确认。所需材料和确认流程详见杭州市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评定系统常见问题栏目。按高级技师条件认定E类人才的人员,如其职业资格证书是在外省取得的,须按我省有关规定对证书进行复核认定。
10.符合《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规定条件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如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研究课题结题材料、学术论文等。
三、办理部门
(一)受理部门。市属单位人才申请购房补贴、租赁住房或租赁补贴的,材料受理部门为九大行业主管部门,即市发改委、市金融办、市经信委、市农办、市旅委、市建委、市委宣传部
杭州人才引进落户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应届毕业生落户杭州
1、申请条件: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毕业当年12月31日前在杭州市区落实就业单位(单位签合同、缴纳杭州当地社保),硕士以上学历毕业生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的政策。
2、办理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
2、户口迁移证或户口本
3、报到证
4、身份证
5、一寸彩照
7、劳动合同
8、人才市场同意落户证明+无房证明或房产证
9、学历认证报告
注:
(1)硕士学历无需劳动合同及社保清单
二、人才引进落户方案
1、申请条件:
(1)全日制本科(45周岁以下)+连续一年社保+连续一年的居住登记;
(2)中级职称(45周岁以下)+连续一年社保+连续一年的居住登记;
(3)全日制专科紧缺专业学历(35周岁以下)+连续一年社保+连续一年的居住登记;
(4)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45周岁以下,无社保和居住证要求)
(5)副高职称(50周岁以下),正高职称(55周岁以下)+1个月社保到账记录,无居住一年要求。
注:职称落户还需提供:职称证书、评审表或者考试合格登记表
研究生落户:不需要劳动合同及社保清单
提醒:根据现在“最多跑一次”的精神指导:可以直接在迁入地派出所提交落户申请材料,可以无需到公安局提交。
杭州人才引进怎么落户?
申请条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者(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居住满1年及以上并连续缴纳1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不含补缴);
2.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55周岁及以下)学历者,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
申报材料
1、毕业证书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1份;
2、需迁移人员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及身份证,原件1份;
3、本人在杭合法固定住所的房产证,原件1份,本人合法固定住房中有房屋共有产权人需提供所有产权人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
在市区无房的,需提供人才市场盖章的同意落户证明原件或单位同意落户意见书原件;或亲友同意落户声明(所有房屋产权人及户主签字同意)及其房产证原件1份,拟落户地户口簿原件1份;
4、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无需提供),原件1份;
5、缴纳省级社保的需提供社保局出具的用人单位为当事人连续缴纳一年及以上(不含补缴)的个人专用参保证明(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无需提供),原件1份;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证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
2、公安派出所(办证中心)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报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批的,7个工作日内办结。
扩展资料:
杭州市户口迁移政策:
申请条件
(一)夫妻投靠
夫妻婚龄满2年,一方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人户一致的,另一方持有在杭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可自愿申请投靠在杭配偶户口处。
(二)老年投靠
1、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持有在杭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外地身边无子女,子女全部或多数在杭州市区,本人或子女在市区城镇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申请投靠在杭子女。
2、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投靠在杭子女,不受“身边无子女”及《浙江省居住证》的条件限制,可自愿选择投靠在杭城镇有合法固定住所处的子女。
(三)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
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户口在大中专院校的除外),可按自愿原则投靠在杭父母。
申报材料
(一)夫妻投靠:
1、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2、夫妻双方的户口簿;
3、结婚证;
4、夫妻一方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父母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的,需提供父母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房屋产权人及户主的同意落户证明);
5、出生医学证明(若随迁未成年子女的需要提供)。
(二)老年投靠:
1、投靠人及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
2、投靠人及被投靠人的户口簿;
3、老年夫妇的结婚证;
4、投靠人本人或子女的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5、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可通过下列方式之一出具①当地乡镇、街道计生委出具的关系证明,需注明父母双方信息及共育有几个子女;②到户口原始档案所在派出所查询,需明确共有几个子女,分别叫什么名字,并加盖户口专用章;③提供原始职工、干部履历档案登记中的家庭成员关系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出具单位公章;
6、若有多个子女的,需提供其他子女的户口簿或身份证(80周岁及以上老年投靠无需提供)
(三)未成年子女投靠:
1.申请人的申请报告(在杭父母为申请人),原件1份;
2.申请人和迁移人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1份;
3.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4.结婚证,离异或再婚的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明确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迁入地户口簿,原件1份;
6.申请人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若父母为杭州市区家庭户挂靠户口,户口挂靠地不能是集体土地、军产、违章建筑等,需提供挂靠地房屋产权证、房屋产权人及户主的同意落户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办理流程
(一)夫妻投靠
申请人持申报所需材料至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经区(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办理。
(二)老年投靠
申请人持所需材料至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经区(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办理。
(三)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
申报人持所需材料到拟迁入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经区(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办理。
参考资料:
杭州市人民政府:户口迁移政策
杭州市人民政府: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引进
杭州落户条件2022
如下:
一、杭州学历落户(人才引进)申请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流程:
1、申请条件:
(1)全日制(国内外)本科(45周岁以下)+社保到账一个月以上(2年内毕业生无需社保)。
(2)全日制(国内外)硕士研究生学历(50周岁以下,社保到账一个月以上,2年内毕业生无需社保)。
(3)全日制(国内外)博士研究生(55周以下,无社保和居住证要求)。
(4)中级职称(45周岁以下)+连续一年社保。
(5)副高职称(50周岁以下),正高职称(55周岁以下)+1个月社保到账记录,无居住一年要求。
2、所需材料:
学历证书、户口本、学历认证、劳动合同、社保清单及已婚+结婚证:
注:职称落户还需提供:职称证书、评审表或者考试合格登记表以及单位聘书;博士生落户:不需要劳动合同及社保清单。
3、办理流程:
调档——开具同意落户证明——审批(5至7个工作日)——办理迁出(省内户籍无需办理迁出)——迁入地落户。
4、人才引进类补贴:
中国国籍的国内普通高校学生在毕业后两年内,外国国籍以及境外高校学生毕业六年内,均可申请生活补贴。
二、杭州购房落户申请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流程:
1、申请条件:
(1)2006年3月20日之后在杭州滨江、下沙、钱江新城购房,2008年10月14日之后在拱墅区、江干区、下城区,西湖区,上城区付清相应房款的。
(2)申请人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传染疾病;随迁未成年子女户口的,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4)申请人未被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
(5)申请人在购房地实际居住且人户一致(实际入住)。
(6)购置二手房的原户籍人员户口已迁出。
(7)所购房产3年内不得卖。
备注:(1)2016年9月28日之后购入的住宅取消购房落户政策。
(2)萧山余杭2015年1月1日之后购房的房子面积须80方以上并且付清房款。
2、所需材料:
(1)房管部门审核批准的《外地人在杭购入住宅确认表》。
(2)落户申请报告以及《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
(3)申请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4)杭州市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无传染疾病证明。
(5)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簿原件。
(6)独生子女证。
(7)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8)在校学生的在校证明(未成年子女所在学校出具)。
(9)其他视不同情况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复印件,夫妻一方再婚证明、残疾证明、病情证明等。
(10)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14周岁以上公民)。
3、落户审批流程:
办理购房落户确认书——提交所有材料申请——原籍地办理迁出——迁入地落户——签署承诺书。
三、杭州高技能落户申报条件、相关流程:
1、申报条件:
(1)45周岁以下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人员。
(2)35周岁以下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
(3)获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我市高级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
(4)其中1、2两类人员需在杭工作满3年(要有同一单位连续3年的社保证明、不能中断、不能补缴)且在杭拥有住房,第3类人员需在杭落实工作单位。
2、所需材料:资格证书、劳动合同(3年以上)、社保清单(3年以上)、房产证、劳动局资格证确认证明、户口本、居住证。
3、申请流程:提交材料审批——原籍地户籍迁出——迁入地落户落户。
注:证书必须是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或杭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发证,外省市的证书不能用。
四、杭州市积分落户每年11月份提出申请,5月份公示,前提要有浙江省居住证。
1、申请条件:
(1)持有本市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
(2)年满18周岁。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或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2、积分落户所需材料及加分明细
3、积分落户的落户地址有:
积分落户的落户地址原则上与居住地一致,按本人、配偶、子女、父母合法稳定住所先后排序。可落户的地址:a.本人(配偶、子女、父母)城镇合法固定住所;b.城镇有家庭户的亲友处;c.用人单位集体户;d.人才中心集体户;e.居住地社区集体户。
不能落户的地址:
a.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房屋;b.非住宅用房(商业用房);c.军产房;d.集体土地住宅;e.个人出租私房(不能作为户主立户,房东同意作为非亲属可以)。4、积分落户办理基本流程:申报、核查、复查、公示和落户办理。
五、杭州各类投靠落户条件、办理流程:
1、老年投靠:
申请条件:
(1)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及以上的公民。
(2)持有在杭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
(3)外地无子女,子女全部或多数在杭州市区,本人或子女在市区城镇有合法固定住所,可申请投靠户籍在杭子女。
(4)杭州市区有子女,外地也有子女的,按“就小城市、就多数子女”原则投靠。
(5)夫妻双方原籍在杭州市区,因工作调动在其他地区离退休,有子女在杭州市区的,达到投靠年龄后可回杭投靠。
(6)外地老年夫妻投靠在杭子女,应由夫妻双方同时申请迁入,不能因此造成新的夫妻分居(丧偶、离婚的除外)。
(7)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投靠在杭子女,不受“外地身边无子女”及《浙江省居住证》的条件限制,可自愿选择投靠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处的子女。
需要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加盖单位(或街道、镇)公章。
(2)老年人及子女的户籍证明。
(3)老年人婚姻状况证明。
(4)子女分布情况证明。
(5)原籍在杭州市区的,提供原户籍地证明。
(6)退休证。
2、未成年子女投靠:
申请要求:凡15周岁以下(含15周岁)未成年子女或18周岁以下在校学生,父母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低价廉租房、有租赁证的单位自管房、房管部门直管公房)。
申请材料及流程:子女出生证、户口本、父母结婚证、房产证、父母户口本、申请报告,直接到父母户口所在地申请办理投靠。
3、夫妻投靠:
申请要求:夫妻婚龄满2年(含2年),在杭一方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低价廉租房、有租赁证的单位自管房、房管部门直管公房),人户一致的。另一方持有在杭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可自愿申请投靠在杭配偶户口处。
申请材料及流程:结婚证、房产证、双方户口本、申请报告,直接到房屋所在地申请办理夫妻投靠。
杭州人才落户条件和材料
杭州市人才引进落户条件如下: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包括研究生、博士、博士后,年龄45周岁以下,不包含在职研究生、MBA);2、全日制专科紧缺专业(35周岁以下);3、具有地市级以上人事部门颁发的中级职称及以上;拥有发明专利(发明人、专利权人必须均为本人,年龄45周岁以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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