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手续
大连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手续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以下我为大家整理了大连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手续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落户条件
1、“三投靠”落户;
2、暂住人员落户;
3、引进人才落户;
4、购房人员落户;
5、投资人员落户;
6、其他各类人员落户。
落户材料
1、“三投靠”落户材料;
2、暂住人员落户材料;
3、引进人才落户材料;
4、购房人员落户材料;
5、投资人员落户材料;
6、其他各类人员户口迁移材料。
办理流程
1、到迁入地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申请准迁证明。
2、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领取《户口迁移证》。
3、申请人持身份证、《准予迁入证明》第爱扬教育、《户口迁移证》第二联、身份证、入户地址户口簿到申请入户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入户手续。
温馨提示:
1、申请人是我市主城区常住户口人员的,在其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治安大队申请。
2、申请人是我市非主城区常住户口人员的,在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
办理地点
1、大连市公安局旅顺口区分局
联系地址:大连市旅顺口区黄河路84号
坐车路线:途经公交车:旅顺-站北广场,站北广场-旅顺
电话:0411-87837013
2、大连市公安局金州区分局
联系地址:大连市民主街25
坐车路线:途经公交车:金州103金州106金州201金州101
电话:0411-85613024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现场办理。
办理费用:户口准迁证首次办理免费(丢失、损失、补发4元/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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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迁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当事人想转移户籍,需要先到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提交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等证件材料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取得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迁入的准迁证。然后当事人凭准迁证和上述证件材料,回到当事人目前户籍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迁出手续,如果户籍派出所同意当事人迁出户籍,会注销当事人的户籍,当事人拿到户籍资料,再回到落户地区派出所办理上户口手续。
大连集体户口迁出办理流程
大连集体户口迁出办理流程
集体户口是暂时还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或者暂时还没有办理单独立户手续的居民的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大连集体户口迁出办理流程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大连集体户口迁出的条件
1、已与市内户口人员结婚满3年的,其户口可落入其配偶户口所在地。
2、已在市内购置住房的,其户口可落入本人住房所在地。
3、职工本人劳动合同到期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破产、改制、经济性裁员、双方协商等),可准予从集体户口迁出落入市内。
4、夫妻双方均系集体户口,购买住房后,允许其中一方从集体户口中迁出,落入住房所在地;结婚满3年后,另一方也可从集体户口中迁出,落入住房所在地。
5、在企业连续工作10年以上或已被评为中、高级以上职称的职工,其集体户口准予迁出落入市内。
办理流程
1、持《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手册》(原《人事代理手册》)到市人才服务中心借用《集体户口首页》、《常住人口登记卡》。
2、迁往大连市内及各区(市)县,经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持《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手册》(原《人事代理手册》)、《集体户口首页》(未借用过户籍页的可忽略)、《常住人口登记卡》(未借用过户籍页的可忽略)到档案托管地人才服务中心开具《同意迁出证明》,再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3、迁往外省市,持迁入地公安局开具《准予迁入证明》《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手册》(原《人事代理手册》)、《集体户口首页》、《常住人口登记卡》到户籍托管地人才服务加盖“同意迁出”印章,然后持《准予迁入证明》、《常住人口登记卡》、《集体户口首页》到我中心集体户口所在中山公园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
办理地点
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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