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是什么
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分为5个层次,分别是: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市级领军人才、高级人才(分别用A、B、C、D、E来指代)。
A类:国内外顶尖人才。主要包括:
1、诺贝尔奖获得者。
2、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3、普利兹克奖获得者。
4、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5、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6、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人选。
7、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顶尖人才。
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主要包括:
1、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获得者;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务院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完成人。
2、国家“万人计划”中除杰出人才之外的人选、国家“千人计划”人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
3、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医大师、国家级医学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4、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前3名;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获得者前3名。
5、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获得者;省特级专家。
6、梁思成奖获得者。
7、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C类:省级领军人才。主要包括:
1、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卫生部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2、省“千人计划”人选;省级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通过综合考评的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和第一层次培养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
3、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班主任;省功勋教师、省特级教师、省高校教学名师;奥林匹克竞赛金牌获得者指导教师;省级名中医、省级医学会专业委员会主任;省级建筑大师。
4、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省级工艺美术大师;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钱江技能大奖获得者;省首席技师。
5、中国500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特指持有职业经理人证书的总经理);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特指持有职业经理人证书的总经理)。世界500强金融企业中担任中高级以上职务的各类金融专家;获得国家级荣誉的在杭金融机构主要经营管理人才。
6、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前3名;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前3名。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二等奖获得者前3名;鲁班奖获得者前3名。
7、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奖、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长江韬奋奖、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单项奖、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群星奖)、中国广播影视大奖(中国电影“华表奖”、中国电视剧“飞天奖”、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奖)获得者。
8、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D类:市级领军人才。主要包括:
1、杭州市杰出人才奖获得者;享受杭州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杭州市科技创新特别贡献奖和杭州市成绩突出的科技工作者获得者;杭州市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2、市级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市全球引才“521”计划人选;市钱江特聘专家计划人选;通过综合考评的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市“13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和第一层次培养人选、浙江省卫生领军人才培养对象。
3、省优秀班主任;全国中学生竞赛金牌获得者指导老师;全国省级医学会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医学会专业委员会主任。
4、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市级以上研究课题或成果获市级以上奖励的专业技术人才。
5、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省级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领衔人;省技术能手;市首席技师;曾获奥运冠军的教学骨干、奥运冠军的教练员。
6、杭州市大企业大集团主要经营管理人才(特指持有职业经理人证书的总经理)。全国金融行业前10强在杭法人主要经营管理人才;获得省级荣誉的在杭金融机构主要经营管理人才。
7、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前3名;省级教学成果奖获得者前3名;市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前3名。
8、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E类:高级人才。主要包括:
1、其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市级以上研究课题或成果获市级以上奖励的专业技术人才。
2、通过综合考评的市“13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培养人选、杭州市青年文艺家发现计划重点培养人选、中国杰出女装设计师发现计划重点培养人选、杭州青年设计师发现计划(含工业设计、广告设计、建筑设计)重点培养人选。
3、省教坛新秀、省春蚕奖获得者;市级工艺美术大师;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市级技术能手;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并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市级以上研究课题或成果获市级以上奖励的技能人才(含农村实用人才);曾获世界冠军的教学骨干、世界冠军的教练员;特级导游员、金牌导游员、金牌讲解员、高级导游员。
4、具有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并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市级以上研究课题或成果获市级以上奖励的社会工作人才。
5、杭州市规模以上企业获市级以上奖励的经营管理人才(特指持有职业经理人证书的总经理)。持有注册金融分析师、精算师、证券保荐人等证书的在杭金融机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6、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过重要学术论文的博士。
7、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高级人才。
参考内容:杭州高层次E类人才认定条件及认定流程
杭州高层次人才申请条件是什么
1.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含高级社会工作师,高级政工师请选择另外一条),获得以下专业技术成果之一的人才:获区、县(市)级以上奖励,承担设区市级以上课题、科研项目,取得授权专利(前3位完成人),制定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前3位完成人),出版著作,编写教材,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前2位作者)
2.(中小学教师选此条)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获得以下专业技术成果之一的人才:获区、县(市)级以上奖励,承担设区市级以上课题、科研项目,取得授权专利(前3位完成人),制定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前3位完成人),出版著作,编写教材,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前2位作者);
3.取得高级政工师,获得以下专业技术成果之一的人才:获区、县(市)级以上奖励,承担设区市级以上课题、科研项目,取得授权专利(前3位完成人),制定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前3位完成人),出版著作,编写教材,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前2位作者)。
《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 第十二条 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建立县级优秀人才评选机制,每三年评选一批县级优秀人才,给予1-3万元奖励;构建重点企业人才联络员网络,适时评选一批优秀企业联络员,每人给予1000元-2000元奖励;滚动评选一批人才工作联系点,对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建设完善、活动开展好的示范点,分层次拨给相应的企事业单位2-10万元资金补助,用于开展相关人才活动的工作经费。设立荐才奖励机制,对向用人单位推介,并由用人单位成功引进高层次人才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省“百人计划”的,省高层次人才ABC类,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的奖励。改进人才评价机制,完善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把薪酬作为我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认定依据之一,满足用人单位支付的年薪高于漳州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倍、5倍的(凭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即可申报市级第四、五类高层次人才,享受除住房补贴外的相关政策待遇。促进人才有序流动,鼓励符合条件重点企业和高校科研人员“双向挂职”活动。逐步推行“凡晋必下”制度,把基层服务经历、贡献和业绩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考核指标;鼓励人才向基层一线和贫困地区流动,对在山区乡镇(教育为城控区以外、卫生为乡镇卫生院的在编在岗人员)服务满5年的正高级、副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服务年限按照取得的相应职称之日算起,给予一次性3万元、2万元生活补贴,已享受安家、生活补助的,不再重复享受。
杭州高层次购房补贴需要户口吗
需要。杭州高层次购房补贴需要户口,持有市区常住居民户口(外籍人才持永久居留证或浙江省“红卡”),才可以进行补贴。
杭州收紧高层次人才购房条件:落户满五年方可买二套住房
浙江省杭州市再次定向收紧楼市限购。
4月13日,从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经认定的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家庭落户杭州须满5年方可购买第二套房。
此前高层次人才购房无需提供社保和个税年限证明。澎湃新闻注意到,3月23日,杭州市住保房管局在回复群众来信时表示:经认定的杭州市E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无需提供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证明,家庭在杭州市限购区域内限购2套住房。
此番调整之后,高层次人家购买二套住房和非人才家庭要求一致。落户杭州市未满5年的,在杭州市限购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
目前,杭州市高层次人才享有的购房优惠政策依据的是今年1月27日杭州市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通知》显示,杭州市高层次人才转让杭州市限购范围内住房的,须在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方可享受高层次人才优先购房政策。

杭州市人才申请条件
一、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人才落户
年龄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学历及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的全日制本科学历人才,在杭工作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可申请办理落户。
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应当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登记户口。
本人市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经单位同意申请迁入市区单位集体户口,或经人才市场同意申请迁入人才市场集体户口,或迁往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户口的亲友处。
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及以上学历人才可随迁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其中随迁配偶的应落家庭户。
二、高技能人才落户
1.具有技师(二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人员(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
2.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人员(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
3.获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我市高级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
4.其中1、2两类人员需在杭州市区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3年且持有在杭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并在杭州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第3类人员需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可迁移户口入杭;
5.随迁条件:本人符合落户条件且在杭拥有合法固定住所,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满足市外夫妻投靠条件的,其配偶可随迁。
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人才落户
1.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资格者,在杭落实工作单位,满足在杭居住登记满1年及以上并连续缴纳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不含补缴)的可以办理人才引进落户。
2.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副高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正高55周岁以下,不含55周岁)资格者,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可以办理人才引进落户。
3.随迁条件: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资格者,可随迁配偶;夫妻双方或一方符合引进人才落户条件,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随迁配偶的不可挂靠集体户口)
四、高层次人才落户
(一)高层次人才
1.符合《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规定的A、B、C、D、E类条件的人员,可以通过所在用人单位,申请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按隶属关系分别由相应的部、委、办、局负责受理。区、县(市)属用人单位(含非公单位)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区、县(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受理。
2.市委人才办会同市人力社保局负责核准A、B、C、D类人才和市属用人单位E类人才认定结果;区、县(市)委人才办会同同级人力社保部门负责核准所属用人单位E类人才认定结果。
3、省委人才办负责认定的省内高层次人才及在杭省部属单位高层次人才或持有《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人员。
(1)A、B、C类高层次人才落户,不受年龄和市域范围工作地的限制,可随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应当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登记户口;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经单位同意迁入单位集体户口或迁往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户口的亲友处;单位在市区无集体户的,可申请迁入“高层次人才专户”(由市委人才办委托市人才中心设立,地址:东新路155号)。
(2)A、B、C类高层次人才本人已在杭落户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不受婚龄及住房条件限制,可申请投靠迁入,随高层次人才本人在杭落户。
(3)A、B、C类高层次人才在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其父母可申请迁至合法固定住所内登记户口,不受年龄和外地身边无子女的限制;来杭后身边无子女的,其未婚成年子女允许随迁。
(4)D、E类高层次人才及省委人才办认定的省内高层次人才、在杭省部属单位高层次人才或持有《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人员可不受年龄和工作地限制落户杭州,与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在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应当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登记户口;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经单位同意申请迁入单位集体户或迁往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户口的亲友处。
(二)经认定的特殊人才落户
经市职能部门审核确认的特殊人才,凭市相关部门确认的审批表、认定书办理本人落户,当年度有效。
【法律依据】
《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为贯彻落实《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做好我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范围和条件
在我市用人单位(不含省、部属在杭单位)工作,忠于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并符合《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详见附件3,下同)规定的A、B、C、D、E类条件的人员可以通过所在用人单位,申请我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
二、申请材料要求
(一)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表格通过系统在线填写并打印)。
(二)相关附件材料:
1.身份证件。
2.《杭州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单位专用)》(不缴纳社保的财政补助单位可以不提供)。
3.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属创业人员的,提供营业执照和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4.最高学历证书(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提供)。
5.最高学位证书(具有学位的人员提供)。
6.职称证书(具有职称的人员提供)。
7.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具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
8.E类人才中拟按博士条件认定的人员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取得国内院校颁发的博士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的《中国学位认证报告》(如何认证详见学位网)。
(2)取得国外院校颁发的博士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何认证详见浙江海外人才网)。
(3)取得港、澳、台地区院校颁发的博士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如何认证详见浙江海外人才网)。
9.D类或E类人才中拟按高级职称条件认定的人员,如其职称是在外省(含中央在浙单位)评审通过的,原职称须经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重新确认。所需材料和确认流程详见杭州市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评定系统常见问题栏目。按高级技师条件认定E类人才的人员,如其职业资格证书是在外省取得的,须按我省有关规定对证书进行复核认定。
10.符合《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规定条件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如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研究课题结题材料、学术论文等。
三、办理部门
(一)受理部门。市属单位人才申请购房补贴、租赁住房或租赁补贴的,材料受理部门为九大行业主管部门,即市发改委、市金融办、市经信委、市农办、市旅委、市建委、市委宣传部
杭州落户条件
1、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
落户条件:
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在毕业当年12月31日前在杭州市区落实就业单位(单位签劳动合同,缴纳杭州当地社保)
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社保局出具的用人单位为当事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原件;
4.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
5.挂靠落户证明:
①落户人才中心的,由人才中心出具同意落户证明;
②落户单位集体户的,单位出具同意落户证明及集体户口簿;
③落户亲友家的,提供产权人身份证、房产证、户口簿、户主同意落户证明;
④落户本人房产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6.落户在本人合法稳定住所以外场所还需提供无房证明;
7.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2、往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
落户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专学历者(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者(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
3.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55周岁以下,不含55周岁)学历者,可享受直接落户政策。
4.对2017年以后录取的符合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后来杭参照全日制研究生落户政策。这里的符合条件是指:1.录取时间为:2017年以后;2.毕业学校类型为:普通高校;3.年龄要求: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4.须持有毕业证及学位证(很多人只有一个学位证没有毕业证,这种是不行的)。
注:2019年5月份之前需要缴纳一年以上社保,之后就改成有一个月社保到账就可以
所需材料:
1.进杭落户审批表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无需提供学位证书;
3.迁移人员的户口簿、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挂靠落户证明:
①落户人才中心的,由人才中心出具;
②落户单位集体户的,单位出具同意落户证明及集体户口簿;
③落户亲友家的,提供产权人身份证、房产证、户口簿、户主同意落户证明;
④落户本人房产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与单位签定的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落户在本人合法稳定住所以外场所还需提供无房证明;
7.杭州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不含补缴)。
3、留学回国人员落户
落户条件:
留学回国人员(指赴国外攻读学历学位,或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做访问学者或博士后研究,但未在国(境)外入籍、定居的人员)原籍为中国,回国后在杭工作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可申请办理落户;硕士研究生5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55周岁以下,本科45周岁以下。
所需材料:
1.国(境)外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迁移人员的身份证及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杭州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5.挂靠落户证明:①落户人才中心的,由人才中心出具;②落户单位集体户的,单位出具同意落户证明及集体户口簿;③落户亲友家的,提供产权人身份证、房产证、户口簿、户主同意落户证明;④落户本人房产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6.与单位签定的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7.落户在本人合法稳定住所以外场所还需提供无房证明;
4、入学落户
落户条件:
在杭州读大学的朋友,可以在大一入学的时候申请将户籍调到学校集体户。入学落户仅限于大学新生入学,到大二及以后,再要落户到杭州,就只能等毕业之后走杭州学历类“人才引进”渠道。
户口迁到学校集体户之后就有在杭购房资格,但是由于学生没有收入来源,如果贷款买房则需要第三方担保。
5、高层次人才落户
落户条件:
通过杭州高层次人才系统评定为A、B、C、D、E五类人才,可以通过“高层次人才引进”直接落户杭州。
6、高技能人才引进落户
落户条件:
1.具有技师(二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人员(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
2.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人员(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
3.上述两类人员需在杭州市区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且由该单位缴纳社保满3年,目前仍在杭正常工作,持有在杭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并在杭州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
所需材料:
1.本省、市职业技能鉴定部门核发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与单位签订的连续3年及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指已在杭连续工作3年以上,且目前在杭工作)原件及复印件;
3.迁移人员的身份证及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在杭拥有住房且实际居住的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有租赁证和单位大产权证的单位自管房、房管部门的直管公房、公租房)原件及复印件;
5.随迁配偶(需结婚登记满2年)、未成年子女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6.进杭落户审批表。
7.浙江省居住证
7、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落户条件:
1、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年龄要求:中级45周岁以下,副高50周岁以下,正高职称55周岁以下;
3、达到评审方要求:高级职称必须由省人事厅颁发,中级职称由市地人事局或省级部委办公厅颁发;
4、已在杭州落实工作单位;
5、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者,在杭居住一年及以上并连续缴纳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不含补缴)。具有高级职称需要在杭缴纳一个月以上社保(社保要显示到账)
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最高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2.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迁移人员的身份证及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一年及以上(不含补缴)的个人参保证明;副高及以上职称申请落户需提供有已缴状态的参保证明;
6.挂靠落户证明:
①落户人才中心的,由人才中心出具;
②落户单位集体户的,单位出具同意落户证明及集体户口簿;
③落户亲友家的,提供产权人身份证、房产证、户口簿、户主同意落户证明;
④落户本人房产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7.与单位签定的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8.落户在本人合法稳定住所以外场所还需提供无房证明;
9. 随迁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8、购房落户
落户条件:
1.购房时间:
①杭州经济开发区(下沙)、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钱江新城的购房入户办理以2006年3月20日起到2016年9月28日购房为准;
②江干、西湖、上城、下城、拱墅的购房入户办理以2008年10月14日起到2016年9月28日 购房为准;
③萧山、余杭区办理以2015年1月1日到2016年9月28日购房为准。
2.购房金额:
①在上城区、钱江新城区域内购买单套住房总价达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②经济开发区(下沙)购房单套总价60万元以上(含60万元);
③江干、西湖、滨江、下城、拱墅购房单套总价80万元以上(含80万元);
④萧山、余杭购房单套建筑面积80平方以上。
3.房子要全款付清,不能有抵押。
4.高中或以上学历
所需材料:
1、房管部门审核批准的《外地人在杭购买住宅确认表》(第一联申请人收执联)。
2、落户申请报告以及《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杭州市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无传染疾病证明。
5、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或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随迁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应当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配偶、未成年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或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未成年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证明(对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应提供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处罚证明)。如未成年子女系独生子女的,出具《独生子女证》(原件和复印件)。
6、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9、杭州积分落户
2017年12月28日杭州市公安局官网发布《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杭州市正式进入居住证积分管理模式。
杭州积分落户自2018年实施以来,已办理4期,共有43695人取得了落户资格。
其中2018年3月第一期申请人数23848人,分数线130分(含),通过人数11144人(含补录人员15人)。
2019年3月第二期申请人数19610人,分数线125分(含),通过人数10387人(含补录人员205人)。
2020年3月第三期申请人数24972人,分数线120分(含),通过人数11705名。
2021年3月份第四期申请人数23776人,分数线135分(含),通过人数10459名。
第五期将于2021年11月1日到30日开始申请。从第五期开始,积分分值表采用新的规则,广大市民务必使用新的分值表计算分数。
积分落户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准备阶段,提交申请阶段,办理户口阶段
准备阶段:提前至少半年做准备,一年是最好的。主要做的事情,办理居住证,提高分数。
申请阶段:2021年杭州将开展两轮积分落户。一次3月1日到31日,另一次是11月1日到30日。2022年开始积分落户申请时间就改为11月1日到30日。
办理户口阶段:积分分数线出来并且自己的分数达标,带上自己的相关材料,去派出所办理户口本。
详细问题参考杭州积分落户材料
杭州落户林老师:2021年杭州市积分落户办理流程,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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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投资落户
投资纳税落户自2001年起已经实行了十几年了,于2019年10月28日取消杭州投资落户政策。
11、未成年子女投靠
申报条件:
未满18周岁的子女(户口在大中专院校的除外),实际居住在本区的,可按自愿原则投靠在杭父亲或母亲(集体户口除外)。
所需材料:
1、申请人的申请报告(在杭父母为申请人),原件1份;
2、申请人和迁移人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1份;
3、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迁入地户口簿,原件1份;
6、申请人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若父母为杭州市区家庭户挂靠户口,户口挂靠地不能是集体土地、军产、违章建筑等,需提供挂靠地房屋产权证、房屋产权人及户主的同意落户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12、夫妻投靠落户
落户条件:
1.夫妻婚龄满2年;
2.一方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
3.本人持有在杭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
所需材料:
1.进杭落户审批表;
2.迁移人员的户口簿、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
4.同意落户证明;
5.合法稳定住所产权证明;
6.产权人身份证;
7.浙江省居住证。
13、老年投靠落户
落户条件:
1.年龄要求: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
2.持有在杭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
3.外地身边无子女,子女全部或多数在杭州市区;
4.本人或子女在市区城镇有合法固定住所的。
注: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投靠在杭子女,不受“身边无子女”及《浙江省居住证》的条件限制,可自愿选择投靠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处的子女。
所需材料:
1.进杭落户审批表;
2.迁移人员的户口簿、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
4.挂靠落户证明:①落户子女家的,提供产权人身份证、房产证、户口簿、户主同意落户证明;②落户本人房产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5.落户在本人合法稳定住所以外场所还需提供无房证明;
6.浙江省居住证。
14、市内户口迁移(集体户口除外)
落户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将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处;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迁往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户口的亲友处;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且无处投靠的,应当迁往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的社区集体户:
1、因房屋产权转移、离婚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2、因征地、房屋拆迁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3、户口登记在单位集体户,现单位不存在、本人离开单位或者本人带有家庭成员的;
4、其他按规定应当将户口迁出现户口登记住址的情形。
所需材料:
(一)因住房搬迁迁移到本人房产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1份;
2、本人户口簿,原件1份;
3、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4、同意落户意见书(有共有产权人的需出具,明确同意申请人成为户主),原件1份。
(二)因失去住所或集体户迁移到非亲属挂靠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1份;
2、本人户口簿,原件1份;
3、迁入地户口簿,原件1份;
4、迁入地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5、户主和房主开具的同意落户证明,原件1份;
6、本人杭州市区住房情况,原件1份。
(三)因工作变更的集体户口迁移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1份;
2、本人集体户口页,原件1份;
3、迁入地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1份;
4、新单位开具的同意落户证明,原件1份;
5、与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各1份;
(四)因亲属间投靠迁移
1、迁移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1份;
2、被投靠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1份;
3、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夫妻投靠需提供)或当地乡镇、街道计生委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父母子女投靠需提供),原件1份;
4、迁入地房产证及户主同意落户证明,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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