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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外来人口落户(西安外来人员落户新政策)

admin 户籍资讯 4年前 (2023-02-22) 阅读(74) 评论(0)

外地人在西安落户有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33种人可以落户西安(即迁入西安条件):

1、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入户

2、市、区(县)组织部门招聘的大学生村官在本市落户

3、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非西安生源)落户

4、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西安生源)落户

5、大中专院校新生入户

6、复员退伍军人落户

7、军队转业干部及家属随迁落户

8、随军家属申办户口

9、现役军官由外地调入本市区部队工作其家属随迁落户

10、博士后进出站人员在本市落户

11、组织部门批准引进的“千百万”人才在本市落户

12、人才引进落户

1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学生 在校期间所生子女的户口登记

14、军人未成年子女户口登记

15、新生婴儿报户

16、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办理五年社保入户

17、国外出生婴儿户口申报

18、原具有西安市市区常住户口的公民申请投靠本市父母落户

19、劳改释放人员落户

20、收养子女落户

21、知青申请落户

22、华侨来陕定居落户

23、在西安市区自主创业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在本市落户

24、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办理买房入户

25、民政部门接收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及随迁家属落户

26、农村地区离婚人员投靠本市农村地区父母落户

27、弃婴落户

28、市外户口迁入(购房入户)

29、市外户口迁入(长期在本市市区就业并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人员)

30、市外户口迁入(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

31、市外户口迁入(夫妻投靠)

32、市外户口迁入(年老父母投靠成年子女)

33、市外户口迁入(投资经商落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西安落户需要什么条件

一、学历落户:

(一)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校)毕业,或具备国民教育同等学历的人员及留学回国人员。

(二)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的,不受年龄数档信限制;具有本科(不含)以下学历的,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

二、在校大学生落户;

三、人才引进落户;

依法与本市市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实际缴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技能人才,可迁入本市市区落户:

(一)省级、地市级和行业(部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称号获得者;

(二)具有技师、高级技师技术等级者;

(三)具有中级工、高级工等级者,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

(四)本市无法调剂解决并经省、市人社部门核准的其他特殊技能人才。

以上人员,在本市市区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其配偶、未婚子女可以随迁。

四、投资创业落户;

五、投靠直系亲属落户;

六、安居落户。

落户西安需要的材料有什么

(1)申请人申请书;

(2)申请人,被申请人(16周岁以上)的身份证;

(3)被申请人户口地派出所户籍证明(或经公安网核查后的《户口簿》复印件);

(4)在本市市区合法固定住所证明、证件(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发票)核原件留复印件;

(5)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核原件,留复印件);

(6)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驻西安市区单位养老保险由省统筹或行业统筹的单位出具省养老经办机构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7)配偶随迁的应提供结婚证及配偶无业证明(农业户口不需要无业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薯轮、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蠢绝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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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落户需要什么?在哪里办理

上户口需要到新生儿父或母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上户口所需材料:1、新生婴儿(含计划外生育、非婚生育的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应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凭《入户申请书》;2、《出生证明》;3、婴儿父或母的《居民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4、父母双方的结婚证;5、户口登记机关应裁切《出生医学证明》副页作为出生登记的原始凭证;6、如果是二胎的话,上户口,就需要携带其它的一些材料,社会抚养费的票据,然后开具二胎准生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西安户口迁入条件最新政策

一、政策性落户

(一)在西安市缴纳社保并满足一定居住时间的人员。

按照西安市政策要求,对于在西安办理过居住登记2年以上,并且在西安本地实际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1年以上的人员即可迁入到西安落户,如果有配偶及子女的也可以一起迁入。

(二)投靠落户的。

二、人才引进落户

(一)学历落户。

具有本科学历以上的人员或者学历在本科以下但是年龄未超过45周岁的人员可以在西安落户。

(二)专业技术人才落户。

参照《西安市A、B、C类人才认定实施细则》、《西安市D、E类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认定的A、B、C、D、E类人才;拥有属于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人才;受到市级以上评定表彰的各类专业人才可以直接申请在西安市落户,有配偶子女的可以一同迁入。

(三)技术人才落户。

世界技能大赛前十名获得者;省级、地市级和行业(部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技术标兵称号获得者;具有首席技师、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者;具有高级工、中级工等级者;受到市级以上评定表彰的各类技能人才可以直接申请在西安市落户,有配偶子女的可以一同迁入;

其中有一方在西安市落户,其夫妻、父母、子女、收养子女等都可以一起迁入西安,在西安落户。

三、投资创业落户

在西安市依法注册登记并正常经营的市场主体,其法定代表人、个体经营者均可迁入西安落户。

西安外来人口落户(西安外来人员落户新政策)

西安户口落户政策2022最新

西安市2022年的落户政策主要是《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放宽我市部分户籍准入条件的通知》,要在西安市落户必须符合落户条件,满足政策中任一条件即可。主要是学历条件是否满足,拥有符合西安市所需的人才技能,是否有居住证,是否在西安市有自主创业,直系亲属在西安市,等等。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放宽我市部分户籍准入条件的通知》

第一条  一、学历落户:凡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迁入本市落户:(一)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校)毕业,或具备国民教育同等学历的人员及留学回国人员。(二)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的,不受年龄限制;具有本科(不含)以下学历的,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此前政策规定中对本科学历落户有年龄限制。全市一律实行学历落户只凭两证(身份证、毕业证)。也就是说,大中专毕业生落户,只需要提供毕业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即可前往就近派出所办理。本科生45周岁以下(含45),大专毕业生35周岁以下(含35岁)。二、在校大学生落户:全国高等院校在校学生(教育部学信网在册人员),均可迁入本市落户。三、人才引进落户:(一)专业人才落户。凡符合专业人才标准的人员,可迁入本市落户。专业技术人才包括:参照《西安市A、B、C类人才认定实施细则》《西安市D、E类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认定的A、B、C、D、E类人才;拥有属于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人才;受到市级以上评定表彰的各类专业人才。(二)技能人才落户。凡符合技能人才标准的人员,可迁入本市落户。技能人才包括:世界技能大赛前十名获得者;省级、地市级和行业(部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技术标兵称号获得者;具有首席技师、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者;具有高级工、中级工等级者;受到市级以上评定表彰的各类技能人才。四、投资创业落户:凡在我市依法注册登记并正常经营的市场主体,其法定代表人、员工和个体经营者可迁入本市落户。五、投靠直系亲属落户:本市户籍人员,均可申请其直系亲属投靠落户。直系亲属是指申请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六、安居落户:(一)在我市拥有合法固定住所人员落户。凡在本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可迁入本市落户。

在西安落户的条件是什么?

一、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迁移落户的条件

1、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新生落户,按照西安市公安局印发的《关于规范高校新生落户等户籍办理程序的通知》(西公通〔2014〕461号)文件精神办理。

2、2017年3月1日起,户口在本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的在校大中专学生,在本市市区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进行市内迁移,材料齐全的,由迁入地派出所户籍民警当场办结。

没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毕业后派遣到本市市区用人单位的,根据本人意愿迁往本市市区用人单位集体户或负责其档案托管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集体户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国民教育同等学历和留学回国人员落户的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国民教育同等学历和留学回国人员,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无论是否在就业择业期内,愿意在我市市区就业、创业并定居生活的。

三、人才引进落户办理条件

本市市区的用人单位,非调动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符合《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暂行规定》(市政发〔2006〕17号)文件中第六条、第七条及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吸引人才放宽我市部分户籍准入条件意见的通知》(市政发〔2017〕4号)文件规定,可申请迁入落户。

四、投资纳税落户办理条件

1、国有企业,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缴纳的税款累计在100万元以上,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中层以上管理骨干,以及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具有国民教育同等学历及留学回国人员的职工。

在本企业连续任职、就业3年以上,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实际缴费,在本市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其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申请落户。

2、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出资人,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而分摊企业已纳税的税额累计在10万元以上。

或在最近连续5个纳税年度内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而分摊企业已纳税的税额累计在15万元以上,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实际缴费,在本市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其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申请落户。

若出资比例最低的股东也达到上述纳税标准,可申请一名在我市有合法固定住所,且由用人单位为其在本市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年以上的企业骨干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落户(每个企业只能申请一次)。

3、个体工商户最近1个纳税年度内缴纳的税款累计在2万元人民币以上,或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缴纳的税款累计在3万元人民币以上,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实际缴费,在本市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其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申请落户。

五、设立单位集体户口办理条件

凡在本市市区依法注册,拥有产权属本单位所有的办公场所的用人单位,均可设立单位集体户口。

六、买房入户办理条件

非本市户籍居民,2015年7月1日以后,在西安市市区内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以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和二手住房(以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的,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本市缴纳一年以上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即可在房屋所在地办理购房者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籍登记。

七、长期在本市市区就业并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人员落户办理条件

持外省市常住户口,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与本市市区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并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满3年以上,在本市市区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可迁入本市市区落户,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以上的内容就是关于西安的落户问题的,只要满足以上条件就可以办理落户的,不过如果是买房落户的话需要同时满足那5个条件的。

扩展资料

一、学历落户

一)适用范围

1、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校)毕业,或具备国民教育同等学历的人员及留学回国人员。

2、年龄要求。具有本科(不含)以下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不受年龄限制。

二)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其中,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凭以上材料,可申请落社区集体户)

三)其他情形

申请人主动提出以下需求的,还需提供:

1、申请落单位集体户的(适用于所在工作单位已设立单位集体户的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开具的入户介绍信。

2、申请落居民家庭户的(适用于申请人有合法固定住所,或申请在他人户下落户的人员),需提供合法落户地址证明或迁入方的户口簿和同意落户说明。

3、申请配偶、子女随迁的,需提供随迁人员户口簿和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信息可以证明亲属关系的,不再另行提供证明。

4、如委托他人提交申请,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和申请人签名的委托书。

四)办理地点及时限

1、提交申请。可根据情形,选择相应窗口提交申请:

①申请落社区集体户的,可在全市任意派出所提交。

②申请落单位集体户的,可根据意愿,在用人单位集体户所在地派出所提交。

③申请落居民家庭户的,在合法固定住所或对方当事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交。

2、窗口审核。由派出所户籍窗口民警对申请材料进行现场审核。通过后,省外迁入的,当场核发《准予迁入证明》;省内迁入的,当场发给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

二、在校大学生落户

一)适用范围

我市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入校时未将户籍迁入学校集体户的。

二)所需材料

1、学校集中办理的,需学校出具的入户介绍信、申请入户人员花名册和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2、学生自愿自行申请办理的,需学校出具的入户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

三)办理地点及时限

1、学校集中办理的,公安机关提供上门服务。

2、学生自愿自行申请办理的,持所需材料到学校集体户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经审核通过后,外省迁入的,当场核发《准予迁入证明》;省内迁入的,当场办结。

三、高级人才落户

一)适用范围

凡符合高级人才标准的人员,可迁入本市市区落户,其配偶、子女可以随迁。

二)所需材料

1、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证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凭以上材料,可申请落社区集体户)

三)其他情形

申请人主动提出以下需求的,还需提供:

1、申请落单位集体户的(适用于所在工作单位已设立单位集体户的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开具的入户介绍信。

2、申请落居民家庭户的(适用于申请人有合法固定住所,或申请在他人户下落户的人员),需提供合法落户地址证明或迁入方的户口簿和同意落户说明。

3、申请配偶、子女随迁的,需提供随迁人员户口簿和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信息可以证明亲属关系的,不再另行提供证明。

4、如委托他人提交申请,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和申请人签名的委托书。

四)办理地点及时限

1、提交申请。可根据情形,选择相应窗口提交申请:

①申请落社区集体户的,可在全市任意派出所提交。

②申请落单位集体户的,可在用人单位集体户所在地派出所提交。

③申请落居民家庭户的,在合法固定住所或对方当事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交。

2、窗口审核。个人申请的,由派出所户籍窗口民警对申请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省外迁入的当场核发《准予迁入证明》,省内迁入的当场发给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单位集中申请的,由民警上门受理,集中审核,5个工作日全部办结。

四、专业技术人才落户

一)适用范围

凡符合专业技术人才标准的人员,可迁入本市市区落户,其配偶、子女可以随迁。

二)所需材料

1、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证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凭以上材料,可申请落社区集体户)

三)其他情形

申请人主动提出以下需求的,还需提供:

1、申请落单位集体户的(适用于所在工作单位已设立单位集体户的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开具的入户介绍信。

2、申请落居民家庭户的(适用于申请人有合法固定住所,或申请在他人户下落户的人员),需提供合法落户地址证明或迁入方的户口簿和同意落户说明。

3、申请配偶、子女随迁的,需提供随迁人员户口簿和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信息可以证明亲属关系的,不再另行提供证明。

4、如委托他人提交申请,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和申请人签名的委托书。

四)办理地点及时限

1、提交申请。可根据情形,选择相应窗口提交申请:

①申请落社区集体户的,可在全市任意派出所提交。

②申请落单位集体户的,可根据意愿,在用人单位集体户所在地派出所提交。

③申请落居民家庭户的,在合法固定住所或对方当事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交。

2、窗口审核。个人申请的,由派出所户籍窗口民警对申请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省外迁入的当场核发《准予迁入证明》,省内迁入的当场发给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单位集中申请的,由民警上门受理,集中审核,5个工作日全部办结。

五、技能人才落户

一)适用范围

凡符合技能人才标准的人员,可迁入本市市区落户,其配偶、子女可以随迁。

二)所需材料

1、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证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凭以上材料,可申请落社区集体户)

三)其他情形

申请人主动提出以下需求的,还需提供:

1、申请落单位集体户的(适用于所在工作单位已设立单位集体户的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开具的入户介绍信。

2、申请落居民家庭户的(适用于申请人有合法固定住所,或申请在他人户下落户的人员),需提供合法落户地址证明或迁入方的户口簿和同意落户说明。

3、申请配偶、子女随迁的,需提供随迁人员户口簿和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信息可以证明亲属关系的,不再另行提供证明。

4、如委托他人提交申请,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和申请人签名的委托书。

四)办理地点及时限

1、提交申请。可根据情形,选择相应窗口提交申请:

①申请落社区集体户的,可在全市任意派出所提交。

②申请落单位集体户的,可根据意愿,在用人单位集体户所在地派出所提交。

③申请落居民家庭户的,在合法固定住所或迁入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交。

2、窗口审核。个人申请的,由派出所户籍窗口民警对申请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省外迁入的当场核发《准予迁入证明》,省内迁入的当场发给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单位集中申请的,由民警上门受理,集中审核,5个工作日全部办结。

六、投资纳税落户

一)适用范围

1、国有企业,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缴纳的税款累计在100万元以上,可申请其企业员工及配偶和子女落户。

2、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已纳税的税额累计在10万元以上、或在最近连续5个纳税年度内已纳税的税额累计在15万元以上,公司法人代表可申请企业员工及配偶和子女落户。

3、个体工商户最近1个纳税年度内缴纳的税款累计在2万元人民币以上,或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缴纳的税款累计在3万元人民币以上,其本人及配偶和子女可申请落户。

二)所需材料

1、国有企业投资纳税落户所需材料:

①国有企业出具的入户介绍信;

②国有企业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登记机关可以是省、市、区主管部门,但登记的地址必须在本市市区;

③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该企业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或《纳税证明》;

④单位集体申请的需提供申请入户员工花名册和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申请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和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原件。

2、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企业投资纳税所需材料:

①企业出具的入户介绍信;

②申请人所在用人单位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登记机关可以是省、市、区主管部门,但登记的地址必须在本市市区;

③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该企业最近连续3个(或5个)纳税年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或《纳税证明》;

④单位集体申请的需提供申请入户员工花名册和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申请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和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原件。

3、个体工商户申请投资纳税所需材料:

①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

②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该个体工商户最近1个(或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或《纳税证明》;

③申请入户人员身份证原件。

三)其他情形

申请人主动提出以下需求的,还需提供:

1、申请落单位集体户的(适用于所在工作单位已设立单位集体户的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开具的入户介绍信。

2、申请落居民家庭户的(适用于申请人有合法固定住所,或申请在他人户下落户的人员),需提供合法落户地址证明或迁入方的户口簿和同意落户说明。

3、申请配偶、子女随迁的,需提供随迁人员户口簿和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信息可以证明亲属关系的,不再另行提供证明。

四)办理地点及时限

1、提交申请。可根据情形,选择相应窗口提交申请:

①申请落社区集体户的,可在全市任意公安分局户政(治安)大队户籍窗口提交。

②申请落单位集体户的,可根据意愿,在用人单位集体户所在地公安分局户政(治安)大队户籍窗口提交。

③申请落居民家庭户的,在合法固定住所或迁入方户籍所在地公安分局户政(治安)大队户籍窗口提交。

2、窗口审核。个人申请的,由公安分局户政(治安)大队户籍窗口民警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省外迁入的当场核发《准予迁入证明》,省内迁入的当场发给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单位集中申请的,由民警上门受理,集中审核,7个工作日全部办结。

3、企业、单位集中提出申请的,公安机关提供上门服务。

七、长期在本市市区就业并拥有合法固定住所人员落户

一)适用范围

凡与本市市区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并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满3年以上,在本市市区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可迁入本市市区落户,其配偶和子女可以随迁。

二)所需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陕西省或西安市社会保险机构出具实际缴费累计满3年(包含从外省市转入的社会保险缴费期限)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年(月)度缴费情况表》;

3、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

三)其他情形

申请随迁人员落户的,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和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上载明亲属关系的,不再提供)。

四)办理流程及时限

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在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省外迁入的当场核发《准予迁入证明》;省内迁入的当场发给户口簿。

八、买房落户

一)适用范围

凡2015年7月1日(含)之后(以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在本市市区内购买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即可在房屋所在地办理购房本人、配偶和子女的户籍登记。

二)所需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的《住房情况查询结果证明》(要注明网签时间)。

三)其他情形

申请人主动提出以下需求的,还需提供:

1、申请配偶、子女随迁的,需提供随迁人员户口簿和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信息可以证明亲属关系的,不再另行提供证明。

2、如委托他人提交申请,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和申请人签名的委托书。

四)办理流程及时限

1、提交申请。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在所购房屋所在地派出所提交申请;

2、窗口审核。由派出所户籍窗口民警对申请材料进行现场审核。通过后,省内迁入的,当场发给户口簿;省外迁入的,当场核发《准予迁入证明》。

九、投靠直系亲属落户

一)适用范围

本市户籍人员,申请其配偶、子女、父母投靠落户。

二)所需材料

1、夫妻投靠:①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②任意一方结婚证原件。

2、子女投靠父母(含配偶父母):①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②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户口簿原件,不再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3.父母投靠子女(含子女配偶):①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②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户口簿原件,不再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注:申请人为单位集体户的,需提供单位入户介绍信。

三)办理流程及时限

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向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提交申请,窗口民警对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省外迁入的当场核发《准予迁入证明》;省内迁入的当场发给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

十、新生婴儿报户

一)适用范围

本市户籍人员为其新生儿办理报户。

二)所需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2、父母落户方的户口簿或集体户卡原件。

(以上适用于国内出生普通新生儿报户)

三)其他情形

1、国外出生报户:①新生儿所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原件;②《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翻译件及公证书原件;③父母落户方户口簿原件。

2、双军人子女报户:①出生医学证明原件;②父亲和母亲军官证原件;③落合法固定住所的,还需提供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

④落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下的,还需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和亲属关系证明;⑤落父亲或母亲单位集体户的,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入户介绍信。

3、本市驻军部队军人或本市兵源的军人,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或者新生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为本市居民家庭户,可为该新生儿在本市合法固定住所申报出生登记(单独立户),也可为该新生儿在本市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登记(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在校期间所生子女,该子女的父母双方均属高校学生集体户口的,可为该子女在本市的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四)办理流程及时限

申请人到入户地派出所户籍窗口递交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当场办理。

十一、市内迁移

一)适用范围

本市市区户籍人员,在市区内迁转落户。(不含外地政府驻本市市区办事机构集体户口)

二)所需材料

1、迁往合法固定住所的:①移入人员的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原件;②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2、迁往亲戚朋友合法落户地址的:①移入人员的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原件;②入户方户口簿及同意落户说明。

3、迁往单位集体户的:①移入人员的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原件;②单位入户介绍信。

4、因离婚、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征地、拆迁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所地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申请人在西安没有直系亲属,也没有其他合法固定住所的,应将户口迁入单位集体户或单位所在区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或实际居住地、工作地所在街(镇)社区集体户,或原房屋所在地社区集体户。

所需材料:①移入人员的户口簿原件;②申请人的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等法律文书)或房屋变卖、被屋主收回等相关证明,用人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入户介绍信或没有集体户的证明,本市房管部门出具的申请人的房屋查询证明原件。

5、因故无法办理,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及由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

三)办理流程及时限

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拟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当场办结。

十二、公民申请登记或变更户口登记事项

一)所需材料

1、更改姓名。

①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更改姓名的,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要亲笔签名落款);未满18周岁的公民需要更改姓名的,由法定监护人写出书面申请(要亲笔签名落款),并提供结婚证原件(离异的还需提供离婚证、协议书或法院裁决书)。

②户口簿原件。

2、籍贯变更

①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未满18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写出书面申请)并签名落款;

②户口簿原件;

③本人祖父或父亲户口簿原件;

④变更为台湾籍贯的,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西安市台办证明。

3、非主项户口登记或变更

申请登记、变更身高、血型、宗教信仰的,需提供:

①填写变更更正户口项目申请表(未满18周岁的,由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并签名落款;

②申请人户口簿原件(未满18周岁由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

③申请登记、变更下列信息的,除第①②项外,还需提供:

申请变更婚姻状况。申请登记或变更为“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申请变更为“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申请变更为“丧偶”的。

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还要提供结婚证);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但未结婚,户口簿婚姻状况空白,申请登记为“未婚”的,提供本人未婚声明书;

申请登记或变更文化程度的,提供本人学历证书;

申请登记或变更职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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