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欢迎来到鸿海伟业户口网...

成都最近落户的项目(成都落户政策收紧)

admin 户籍资讯 4年前 (2023-02-18) 阅读(57) 评论(0)

中航锂电成都基地什么时候投产的

中航锂电成都基地投产是在2021年5月29日。在2021年5月29日,中航锂电与成都经开区签约,50GWh动力电池及储能电池成都基地项目正式落户成都经开区,总投资280亿元。6月29日,成都基地项目一期破土动工。

成都最近落户的项目(成都落户政策收紧)

成都积分落户减分指标项目有哪些?

根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在成都市有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并办理了成都市居住证的境内来蓉人员可以按照规定申请积分,并根据积分申请办理入户或按积分享有相应的公共服务。那么成都积分落户减分指标项目有哪些?成都积分【减分】指标项目

(十)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指标

申请人近3年在个人信用、工商税务等方面存在不良记录的,每条减10分。

(十一)个人违法犯罪记录指标

申请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因刑事犯罪被处罚的、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每条减50分;被行政执法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的,每条减20分。

(十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指标

申请人有违法生育行为的,减50分。

成都积分落户申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根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申请人在申请积分时需要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二)申请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

(三)劳动(聘用)合同,或登记地址在成都市的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组织登记证书等);

(四)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

(五)合法居住证明材料。

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提供与居住证积分指标项目对应的材料。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在申请办理积分入户时,申请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申请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当次申请积分资格,且两年内其积分申请不予受理;已办理入户的,予以注销,退回原籍。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成都落户最新政策2023

积分落户成都新政策如下:

1、完成居住登记,在成都合法稳定居住,有成都市居住证;

2、在合法稳定就业,单位职工缴纳社保,个体工商户缴纳灵活就业社保,需要连续缴纳五年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连续缴纳五年成都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3、无任何犯罪记录(包括酒驾等情况也算);

4、居住证积分总分值达到年度落户要求(2023年度是140分)。

成都积分落户办理流程:

1、积分受理。随到随积,全年工作日内均可申报积分;同一月内不得重复申报积分;本次积分结果尚未公布之前,不得再次申报积分。申请人应到居住证签发地的区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积分办理窗口申报积分;

2、分数公布。自申请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可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的“个人中心”查询;

3、名单公示。积分结果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依据年度居住证积分入户分值线确定入户名单,并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的“公示公告”栏“入户公示”中公示;

4、名单公告。积分入户公示3日后,公布积分入户正式名单,申请人可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的“公示公告”栏“入户公告”中查询积分入户名单;

5、入户通知单打印。符合积分入户人员可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的“个人中心”里下载打印《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通知单》;

6、办理入户。符合积分入户人员,应在正式入户名单公布后60日内,到区县公安办证中心办理入户,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成都积分落户加分指标项目有哪些?

根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在成都市有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并办理了成都市居住证的境内来蓉人员可以按照规定申请积分,并根据积分申请办理入户或按积分享有相应的公共服务。那么成都积分落户加分指标项目有哪些?(一)缴纳社会保险指标

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月连续不间断缴费满12个月的,分别积10分,可累积计算;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分别积5分;不满6个月的,不积分。

(二)合法稳定居住指标

申请人在本市实际居住的房屋,是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自有住所,加10分,连续居住按1分/年累积计算;是签订正式住房租赁合同,并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住房,连续居住按1分/年累积计算。申请人在本市范围内有两套及以上自有住所、租赁住房的,只能以与居住证地址一致的房屋加分,不累加。

(三)教育背景指标

申请人不符合本市人才引进条件,但取得教育部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和其他非全日制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含高职)以上学历的,加10分。

(四)引导人口合理布局指标

自2018年1月1日起,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省、市、区(市)县社保经办机构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所在用人单位(含个体工商户)注册地在东进区域和南拓区域按照20分/年累积计算,在北改区域按照10分/年累积计算,其他区域不加分。

(五)引导人口梯度转移指标

自2018年1月1日起,申请人居住地由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以及成都高新南区和西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5分;申请人就业地和居住地均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10分。

(六)急需紧缺工种(职业)指标

申请人属于本市年度急需紧缺工种(职业)目录范围内的,加10分。

(七)个人贡献指标

1、申请人获得国家、四川省、成都市党委或政府表彰的,分别按照国家级加25分、省级加20分、市级加15分,以上情况积分不累计。包括:劳动模范(含享受劳模待遇的)、道德模范、见义勇为模范、工匠等。

2、申请人在本市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上一自然年度年纳税额达到1万元的加2分;超过1万元的,按每0.1万元加0.2分累积计算,最高分不超过10分。

3、申请人参加志愿者服务,在成都志愿者网(APP)实名注册登记并获得志愿服务时长,申请积分上一自然年度内志愿服务时长累计满25个小时加2分,达到25个小时后每增加2个小时加1分,最高不超过10分。

4、申请人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慈善组织范围内参与慈善捐赠的可加分。申请人近3年内捐赠资金或物资(折合人民币),按每满0.1万元加2分计算,最高不超过10分。

5、申请人自申报上年度6月1日到申报年度5月31日期间,在我市每捐献200ml全血,加2分,每增加100ml全血加1分;每捐献1个治疗量单采血小板加2分。累计最高不超过10分。

(八)鼓励创新创业指标

1、申请人参加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国家、四川省或成都市级奖项的,分别加15分、10分、5分。

2、申请人在本市创业吸纳5人以上就业的,加10分。指申请人申请积分时在我市工商注册,其企业就业人员5人(含)以上在我市社保经办机构处于参保缴费状态。

3、申请人在本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投资或创业的,达到一定条件的,加10分。

(九)年龄指标

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加10分。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申请积分当年度5月31日。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除非注明原创,否则文章均为鸿海伟业户口网转载于其他网络平台,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会第一时间删除。

本文链接:https://www.hukou.cc/70262.html

拨打电话 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