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都是军人那么生了小孩怎么落户口(双方没有父母姐妹)
可以落户在你的部队驻地,只要部队出个证明就好。一般双军人,孩子落户都可以落独立户口,落父亲、母亲的驻地都是可以的。部队开证明到驻地派出所办理。
双军人,如何给孩子落户口?
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的,应在征得该子女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意后,随该子女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申报出生登记,待一方退役后再办理该子女户口迁移;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一方为地方居民的,所生子女应当随地方居民一方申报出生登记。
落户申请所需材料:
(一)出生申报申请;
(二)出生医学证明;
(三)夫妻一方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双方均为现役军人);
(四)父母结婚证(非婚生的除外);
(五)部队现役军人证明(一方为现役军人)或父母双方部队现役军人证明。
扩展资料
《陕西省公安机关户口管理工作规范》中规定:
第四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五条 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户口登记管理事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证明材料应当为原件,原件不能留存公安机关的,应当同时提交复印件,由经办民警核对原件后签章确认并存档。
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当由翻译机构翻译,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并经公证机关公证后使用。
参考资料来源:宿迁市人民政府-夫妻一方或双方为现役军人申报出生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陇县公安局-陕西省公安机关户口管理工作规范
军人家属不符合随军可以落户到军人驻地么
2021年8月1日,《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正式落地。
在该保障法当中,军人家属随军落户、军人配偶就业安置等方面有了重大改变与突破。今天就来聊聊,关于军人家属随军落户的问题。

随军,是为解决现役军人长期两地分居,解除现役军人的后顾之忧,让现役军人安心在部队服役所推出的一项政策。
在随军政策推出,让许多官兵实现了家庭团圆,但在执行过程中,仍旧存在诸多问题。
比如,随军门槛的问题。
根据之前的相关规定,一般地区正连以上军官和艰苦偏远地区、三类以上岛屿服役的四级军士长以上的军士家属可以随军。
军士的随军门槛较高,但军官的随军门槛也不是随便就能符合。像战士考学、提干的军官,想要达到正连级的随军条件,相比同军龄的普通生长干部也是要晚上几年。
此外,事关随军条件,也有了很多方面的变化。
军衔制的变化。去年,军衔制落地,开启了以军衔为主导的时代,之前随军以职级作为条件,显然不能突出军衔制为主导的地位。
军婚年龄的变化。2021年1月1日开始,军队人员结婚年龄有了改变,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在之前,男25周岁才符合结婚规定,生长干部22岁军校本科毕业,若是顺调,符合结婚年龄的同时,也符合了随军条件,可以实现婚后就随军。
而现在结婚年龄提前了三岁,若是毕业后即结婚,不符合正连级的随军条件,不能婚后就随军。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军校毕业生授衔的变化。
自2021年起,军校本科毕业生毕业后由之前授予中尉军衔改为授少尉军衔,少尉对应着排职,想要达到正连级随军要求,比之前多了些许难度。
以上三个方面,都对军人符合之前的随军条件有着多方面的影响,因此,军属随军政策方面,应进行调整。


其次,是随军家属落户问题。
在落户方面,各地一直都有着比较严格的规定,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才能在当地落户。
已经随军的军人家属,在户口迁出后,想要将户口迁回原户籍所在地,或者是军人父母、军人配偶父母户籍所在地,都存在诸多困难,基本难以实现。
而且,部队部分单位在随军落户方面也有存在一些问题。
例如之前有随军军嫂反映,自己丈夫因工作调动,服役地从A地调动到B地,她的户口在随迁过程中就遇到了问题。
B地户籍部门表示,在本地有房子才能给落户,新单位要求有本地户口才会给分房子。一时之间落户问题难以解决,不仅无法享受部队的公寓住房,还影响到孩子的教育问题。
在军人家属随军落户方面,《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军官和符合规定条件的军士,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办理随军落户;符合规定条件的军人父母可以按照规定办理随子女落户。夫妻双方均为军人的,其子女可以选择父母中的一方随军落户。
军人服现役所在地发生变动的,已随军的家属可以随迁落户,或者选择将户口迁至军人、军人配偶原户籍所在地或者军人父母、军人配偶父母户籍所在地。
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军队有关单位应当及时高效地为军人家属随军落户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权威解读,《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针对军人家属随军落户,有三个方面的创新:
第一,取消了军官家属随军条件限制。法律明确军官和符合规定条件的军士,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办理随军落户。
第二,对双军人子女随军落户作出规定。法律明确夫妻双方均为军人的,其子女可以选择父母中的一方随军落户。
第三,法律对服现役的军人所在地发生变动后随军家属户籍迁移问题作出规定,明确服现役的军人所在地发生变动的,已随军的家属可以随迁落户,或者选择将户口迁至军人、军人配偶原户籍所在地或者军人父母、军人配偶父母户籍所在地。

当兵的孩子户口怎么落
当兵的孩子户口落户情况如下:如果男方户口在部队,而女方的户口不愿意迁移到村里的,孩子的户口只能随女方,落户到女方的户口上。如果男方原籍派出所同意,孩子的户口可以随爷爷,可以将孩子的户口落户到男方爷爷的户口上。
落户口手续按照以下流程办理: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办理入户。
一方为现役军人的子女落户情况如下:
1、父母一方为现役军人,另一方为家庭户口的,所生子女应当随家庭户口一方申报出生登记。
2、父母一方是现役军人,另一方为集体户口人员,经单位同意,可以在单位集体户口办理出生登记;若单位不同意新生儿在集体户落户的,可随祖父母、外祖父母登记户口。
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所生子女可以在父亲或者母亲的驻地集体户落户,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登记在部队驻地城区、县区范围内父母有《房产证》的,可单独立家庭户,孩子独立落户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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