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后,小孩上户口的问题。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再看了前面2位的回答。感觉你这个事并不复杂,现在的关键点就是你说的:少走弯路,少交罚款对吧?个人建议:
一、要少交罚款,那就把罚款交到成都这边吧。应该说成都这边的标准低一些。
二、按规定,计划生育实行的是户籍地和居住地双重管理的原则。当父母双方户籍地不在一起时,双方都可以管理,双方的管理都是有效的。所以,不论你在哪边缴纳社会抚养费,都具有法律效力。
三、孩子的户口随便上哪边都是可以的。因此他们的说法肯定不对。
四、就工作实践来说,只要你在老家这边的计生办去主动缴纳社会抚养费,他们就会开证明给你孩子上户口的。所以,我想应该没有什么麻烦,甚至不需要你老婆那边的什么证明。至于他们说的要你开什么什么证明,那是按照规定来的,假设的前提是你接受泉州那边的计划生育管理,把社会抚养费交泉州那边。如果现在你提出把社会抚养费交成都这边,那么上述问题就都不是问题了。
儿子成都落户问题
如果父母双方都达到结婚的年龄,有准生证,而且是第一胎的话应该是不会罚款的,但是什么事情都不好说,这年头的政策都是在不停变化的~建议你到派出所了解一下,最好赶快先把自己的户口落实啦~宜早不宜迟呀!
超生落户迁新政策来了么
违反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育的婴儿必须缴纳足额的社会抚养费后,由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证明,才准予办理上户手续。超生的父母需要到所在街道的计生部门办理手续,交纳超生社会抚育费。
【法律依据】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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