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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农转非算不算城镇居民户口
  2. 农转非是城镇户口还是农村户口
  3. 农转非户口可以迁回农村吗
  4. 农转非算什么户口

农转非算不算城镇居民户口

农村户口转为非农村户口后,即算是城市户口。农村户口与城市户口的区别主要有:

1、农户和非农户以前是在吃商品粮上在区别,现在是没有了,或者说是区别几乎没有了;2、社会保险方面,这两者的区别较大。总体只和城市间的区别有关,但是在一个地区,非农户口和农业户口是有差别的。非农户口一般按照城市生活标准进行社保,而农业户口则是按照农村标准,两者差别显著;

3、劳动就业方面,城镇也不是包工作的,但有个劳动再就业,政府在这方面的投入比农村好,农村如果有新技术示范区,当然在这方面也会加大农民的技能培训,但不象城市这么系统;4、农村的有土地,政府是有一定政府补贴的,非农户口没有,但有失业金,不是每个城市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都有。农业户口转为非农户口以后,原本所有的土地将会被国家收回。

农转非是城镇户口还是农村户口

农转非是城镇户口性质。户口性质分为农业户口和城镇户口,非农户口即为城镇户口。农转非的类型包括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农转非和党政机关公务员家属及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家属农转非二种类型。而且农转非户口也不会再改回农村户口,因为目前国家正在加快城乡发展,所以户口改变后也不会再次改变。

城镇户口迁回农村需要什么条件

1、父母必须是农村户口;

2、户口虽然迁出了但是仍生活在农村;

3、大学生读书时迁出户口的话可以申请迁回原籍;

4、军人在入伍期间,户口是不会挪动的。退伍后,户口迁出的可以申请回迁,但必须提供无业证明;

5、夫妻双方要有一方不是城镇户口,户口在村集体所在地者;

6、已经到了退休年纪,但是原户籍还在农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农转非户口可以迁回农村吗

可以,现在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已经统一为居民户口,离婚后非农户口的当事人可以把户口迁回农村老家落户,但前提条件是老家的户主愿意给你申请准迁证和办理落户手续,当然你的户口还是属于非农户口,户口迁回农村并不代表你可以享受村集体福利和村民分红。户口已迁出并农转非,现在离婚了,户口迁回娘家是可以的,但是户口性质无法再转回农业。所以无法参加村集体的征收分配。当然如果所要转入的村的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然后由当地公安机关审查看其是否符合当地政府制定的户口准入政策。只要通过了,半个月就可以办理了。也是可以迁回去的。户口迁移的具体手续如下:(一)离婚后双方的户口就要分开,也就是每人一个户口本。(二)带上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工作人员会给你填一张户口迁移证,然后把要迁移一方的户口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里注销。(三)带着户口迁移证去即将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比如,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并不是所有农转非户口可以转回,这个要符合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虽然,我国法律依法保障公民户籍属性可以转变,在做相关决定时必须慎重。户口是公民享受基本福利和行使权利的基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农转非算什么户口

农转非户口是属于城镇户口。而且相应的户籍地址也会随之改变。农转非也就是指把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即城镇户口。农转非是指起源于80年代初期的国家改革开放后城市发展和规划要求,把本来从事农业劳动的人口,以划拨部分土地和商业网点建设和各种保障政策作为安置。而且农转非户口也不会再改回农村户口,因为目前国家正在加快城乡发展,所以户口改变后也不会再次改变。

户口

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

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婚姻状况等。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适应推进新型城镇化需要,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落实放宽户口迁移政策。统筹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统筹户籍制度改革和相关经济社会领域改革,合理引导农业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积极稳妥、规范有序。立足基本国情,积极稳妥推进,优先解决存量,有序引导增量,合理引导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的预期和选择。

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群众意愿。尊重城乡居民自主定居意愿,依法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不得采取强迫做法办理落户。

坚持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

坚持统筹配套、提供基本保障。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扩大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

(三)发展目标。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加快建设和共享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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