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高级导游证可以落户吗
- 2、成都旅游局关于导游证的转出转入有些什么程序
- 3、我刚考下导游证,在河北考的,想在成都当导游,刚毕业,但不知道四川话,可以吗?
- 4、成都有哪些挂靠导游证的公司???
- 5、成都导游证,,户口问题。。
高级导游证可以落户吗
应该不可以。
导游资格证书是国家旅游总局为了旅游的发展而发行的一种资格证书。它没有任何的政策和法律的依据,所以不能作为落户的条件。

成都旅游局关于导游证的转出转入有些什么程序
成都市导游人员办理导游证须知 根据国家旅游局颁布的《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和《导游证管理办法》,结合我局对导游证管理的具体要求,现将办理导游证的有关事项及程序公布如下:一、旅行社、导游管理公司要确定专人负责导游证办理工作并报我局备案;二、导游人员办理导游证需通过旅行社或导游管理公司到我处办理相关手续,不对导游个人;三、由旅行社或导游管理公司收齐所有办证资料,再由旅行社或导游管理公司分管此项工作的负责人统一报送;四、办理导游证根据不同的情况,按照不同的要求备齐资料,报制卡室; (一)新办导游证所需资料: 1、《申办导游证总表》一份 2、《申请导游证登记表》一份(均需加盖旅行社公章,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3、红底两寸免冠工作近照两张(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名字及所属旅行社) 4、导游资格证复印件一份(一、二页) 5、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社保卡复印件一份 7、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由劳动局鉴定的劳动合同) 8、五人以上资料,请按《申办导游证总表》格式用Excel文件做盘 (二)变更换发导游证所需资料: 1、《申请导游证登记表》一份(钢笔填写) 2、红底两寸免冠工作近照一张 3、导游资格证复印件(一、二页) 4、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原所属旅行社调离证明(证明的格式及内容见副表) 6、社保卡复印件一份 7、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由劳动局鉴定的劳动合同) (三)遗失补发导游证所需资料: 1、《申请导游证登记表》及《证书遗失补发申请表》各一份 2、红底两寸免冠工作近照两张(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名字及所属旅行社) 3、导游资格证复印件一份(一、二页) 4、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社保卡复印件一份 6、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由劳动局鉴定的劳动合同) 7、遗失登报的报纸原件(报纸整版) 8、省旅游执法总队和市旅游执法大队出具的无扣证、扣分的证明 9、个人遗失证件情况说明及旅行社开具的证件遗失证明 10、公安局或派出所及相关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注:遗失登报要求在《中国旅游报》上、市级党政机关报上登载“证件遗失作废声明”(内容包括单位、姓名、导游证背面的卡号),自证件遗失作废声明,登载之日起1个月后,持上述材料交于制卡室。五、导游人员跨省、跨城市调动所需资料及办理程序办理了导游证的导游人员: 1、将原旅行社出具的调离证明(证明的格式及内容见副表)和导游证一并交回成都市旅游局质量规范管理处制卜室; 2、由成都市旅游局质量规范管理处出具《导游人员跨省、跨城市调动证明》即可;未办理导游证的导游人员只需到成都市旅游局质量规范管理处开具《未办理导游证证明》即可。六、领取导游证时需持旅行社出具的《领证介绍信》,出示相关导游的导游资格证原件及身份证原件,以便交验;七、成都市旅游局质量规范管理处制卡室在收到旅行社和导游管理公司所交的齐全资料后,按所报日期排序进行制卡,一般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如遇节假日、机器故障、系统调试或停电等不可抗拒因素,相应后延。八、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导游证IC卡工本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2〕1421号)和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导游证IC卡工本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川价费〔2002〕193号)。导游证工本费60元/证制卡室电话:86758688 传真:86582048 投诉电话:8658328、86582138
一、为进一步规范导游证管理,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国家旅游局第15号局令),制定本办法。
二、导游证是持证人已依法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注册、能够从事导游活动的法定证件。
三、导游证版式。导游证实行统一版式。新版导游证(2002年版)为IC卡形式,可借助读卡机查阅卡中储存的导游基本情况和违规计分情况等内容,导游证的正面设置中英文对照的”导游证(CHINA TOUR GUIDE)”、导游证等级、编号、姓名、语种等项目,中间为持证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照片,导游证等级以4种不同的颜色加以区分:初级为灰色、中级为粉米色、高级为淡黄色、特级为金黄色;背面印有注意事项和卡号。
四、导游证编号。其规则为”D-0000-000000″,英文字母”D”为”导”字的拼音字母的缩写,代表导游,前4位数字为省、城市、地区的标准国际代码,后6位数字为计数编码。不同等级的导游证卡号依各自顺序编号。
五、导游证的领取。领取人须持以下材料向所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一)申请人的《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导游员等级证书》及其复印件(原件仅供交验);
(二)与旅行社订立的劳动合同及其复印件,或在导游服务中心登记的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原件仅供交验);
(三)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四)按规定填写的《申请导游证登记表》。
六、导游证的发放。接受申请的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通过导游管理网络核查申领人”导游资格证”、所服务旅行社和导游机构的合法性,核查申领人的导游执业档案有无违规记录;核查所提供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的合法性。
经审核,发证机关应向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导游证,对不符合颁证条件的,要当面或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对材料不符合条件的,要求申请人进行补充和完善。
七、导游证的变更和换发。导游跨省或跨城市调动、姓名变更、等级变更,需更换导游证,原导游证作废。其他变更需更改导游证的相关内容,原导游证可继续使用。
持证人原导游证作废,须办理变更、换发手续。
(一)导游跨省或跨城市调动
导游跨省或跨城市调动,涉及到发证机关和导游证编号的变更。原发证机关还须收回变更人原导游证、打孔作废,并在《申请导游证登记表》中注明”原证已收回”、”跨地变更、换发”字样。持原发证机关的证明和本办法第五条所要求的四项材料,到新单位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换领导游证。变更人的新导游证编号应按新单位所属地区编码和该地区导游排序重新编排、建档、登记。
(二)等级调整
持原导游证和身份证、导游员等级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申请导游证登记表》(一式三份须注明”等级变更换发”字样)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换领手续。
(三)调动所属单位的变更:
在本地区内的所属单位变更,持原单位同意调出或解聘关系的证明材料、身份证、原导游证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导游证变更手续,领取、填报《申请导游证登记表》(一式3份、须注明”单位变更”字样),同时持本办法第五条中所要求的四项材料,办理导游证。
(四)其他变更
其他变更程序可参照以上内容执行。
八、导游证遗失、补发。持证人发现导游证遗失须立即办理挂失、补办手续。
(一)持证人带团时发生遗失
持证人发现导游证遗失,应及时与原单位或委托旅行社联系,取得其单位开具的身份及遗失证明或复印件,并凭团队计划和日程表、遗失证件简要说明等材料完成行程。
(二)申请补发导游证
持证人应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递交遗失证件简要情况,并持所属单位出具的遗失证明、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导游员等级证书》及其复印件到发证机关办理遗失补办手续:填写《申请导游登记表》(一式三份),注明”遗失补发”字样。持证人凭此《申请导游登记表》到《中国旅游报》、省级日报联系办理登载”证件遗失作废声明”(内容包括导游证编号、姓名、卡号)事宜,自证件遗失作废声明登载之日起的1个月后,持登报启事、导游资格证、身份 证、所在单位开具的证件丢失证明,到原发证机关补办导游证。
在申请补办期间,申请人不得从事导游活动。
导游证损坏的,持证人应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导游证、导游资格(等级)证书和填妥的《申请导游登记表》(一式三份,须注明”损坏换发”字样),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
九、导游证的监督检查。持证人应接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检查,出示和提供有关材料。
持证人违规使用导游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作出相关处罚。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扣留、销毁、吊销导游证。
十、本办法由国家旅游局负责解释。
十一、本办法自2002年4月1日试行,国家旅游局1999年10月1日实施的《导游证管理办法》和1999年8月27日发布的《关于改版和换发导游证的通知》到2003年4月1日废止。
你仔细看看吧,应该能找到你的情况。
我刚考下导游证,在河北考的,想在成都当导游,刚毕业,但不知道四川话,可以吗?
导游证是全国通用的 不过如果楼主要把资格证的关系转到四川,我建议最好问四川省旅游主客部门,因为各个省的具体要求不太一样。我在河北
成都有哪些挂靠导游证的公司???
可以的,从原来挂靠的导游服务公司辞职,到找合适的下家时到旅游局办理就可以了,前提是:1之前的公司同意你转出;2之后的公司肯接收你
成都导游证,,户口问题。。
我是2005年考的“哪个时候是可以的
不过我觉得你最好是在南充考“`或者乐山也不错
因为我们那一批,就是外地的都比成都要好考的多
可能是因为人少些,或者是考官好说话些,口试都比成都好考过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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