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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河人才落户咨询电话(海河英才落户办理流程)

admin 户籍资讯 4年前 (2022-07-31) 阅读(103)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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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海河人才引进落户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且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的国内外海河英才,可以申请在津落户:

1.学历型人才。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本科生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有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年龄不受限制。

2.资格型人才。包括: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拥有国内外精算师、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建筑师、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律师等执业资格的。

3.技能型人才。包括:在本市用人单位就业,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并工作满1年,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并工作满3年,具有高级职业资格、不超过35周岁的;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40周岁的;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50周岁。

4.创业型人才。来津创办符合天津产业政策导向的企业创业者,企业稳定运行超过1年,创业者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10万元以上。创业团队核心人才不受年龄限制。

5.急需型人才。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数字创意、航空航天、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领军企业所急需的人才,由企业确定。各区人才办负责组织所在区领军企业的资格认定并公布领军企业名单。

拓展资料:人才引进落户有哪些条件

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含境外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四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国家职业资格仅限于《大连市紧缺职业工种目录》)或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具有普通中等专科学校学历或四级国家职业资格;与新区各类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距法定退休年龄15年以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天津市目前的海河英才落户的大概流程是什么呢?

我这边简单说一下现在的海河英才落户流程。

1、在线申报。申请人登录“天津公安”手机APP或“”在引进人才落户系统中,按提示要求填写并提交个人申报相关信息。

2、提交材料。申请人收到申请通过的确认短信,则可按照提交申报材料的相关要求,到拟落户区行政许可中心引进人才落户窗口,提交落户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及时收到确认短信的,也可直接到相关窗口提交所需材料。

3、直接受理。窗口经办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核,人证一致且材料齐全的,当场打印或现场填写“引进人才落户递交材料登记表”,留存材料复印件并退还原件。材料递交后,申请人无需在现场等候。

4、发放函证。人社、教育、公安等部门对所接收的落户申请材料进行联合审核。审核结果以短信形式通知申请人。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在系统的业务办理进度查询中,确认《准予迁入证明》的获取方式。

选择自取的,申请人到窗口自行提取准迁证;选择邮寄的,邮政EMS以到付方式将准迁证送达本人。

5、办理落户。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海河人才落户咨询电话(海河英才落户办理流程)

天津现在的海河英才落户怎么办理?是什么流程?

 根据《天津市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

申办流程:

(一)符合学历型人才、资格型人才、技能型人才、创业型人条件之一的引进人才下载“天津公安”手机移动终端(APP),在线提出落户申请,公安部门于3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选择第二条前三款落户地的选择第二条第四款落户地的

(二)经认定具有直接推荐资格的领军企业,引进符合急需型人才条件的,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提出拟引进的急需型人才建议名单,经企业董事长确认后签落户推荐函报区人才办;区人才办核准后出具急需型人才认定书;企业人力资源部门或人才本人按照上述落户申请方式在线提交相关数据,并持申报材料

所有引进人才在领取准迁证后,回原籍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所需材料:

(一)学历型人才,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二)资格型人才,需提供居民身份证、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

(三)技能型人才,需提供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在津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凭证。

(四)创业型人才,需提供居民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缴纳个人所得税凭证。

(五)急需型人才,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所在区人才办出具的急需型人才认定书。

除上述材料,引进人才人员还应提供相应材料:在本人或配偶名下的产权房落户的,提供本人或配偶合法房产证明;在单位集体户落户的,提供单位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在市、区人才集体户落户的,无需提供人才集体户相关材料,直接办理落户手续。

以上信息,供您参考!

天津市户籍管理中心 电话多少?

天津市公安局户籍管理中心

地址: 津沽公路附近

电话:022-23394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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